| 标题:民政干部培训行政公文和信息写作讲稿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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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种常用的公文 一、请示 请示是向主管上级机关请求对某项工作或问题作出指示、给予答复、审核批准时所使用的公文。 (一)什么事情应该请示 一般而言,凡向上级请示的问题,应属于以下几种情况: _、属于主管上级单位明确规定必须请示批准才能办理的事项。 _、对现行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等不甚了解,有待上级单位明确答复才能办理的事项。 _、工作中发生了新情况,而无章可循,有等上级明确指示才能办理的事项。 _、因情况特殊难以执行现行规定,有待上级重新指示才能办理的事项。 _、因意见分岐,无法统一,难于工作,有待上级裁决才能办理的事项。 _、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可以开展工作,但因事由重大,为防止工作中失误,需请示上级审核的事项。 _、按上级明文规定,完成一个任务,需报请上级审核的有关事项。 (二)撰写请示需掌握的三个要领: _、详细、准确地写明请示事由。不仅应在标题上写清,还要在正文里写明请示什么问题,为什么要向上级请求。请示事项要专题专文,以便上级及时答复。 _、明确提出本单位对解决这一问题的意见,供上级参考。意见要写得有理有据,必要时可引证有关的现行政策、规定条文。如本单位意见分岐,要分别陈述不同意见的内容,并加以分析比较,还可提出倾向性的意见,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5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民政干部培训行政公文和信息写作讲稿2) 上一篇:社会工作师培训讲义之四 下一篇: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讲解提纲 相关栏目:民政 统战民政 干部 组织讲话 党会报告 培训 政府 行政 公文 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