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大力培育和规范发展涉农民间组织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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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培育和规范发展涉农民间组织的意见 各区(县)民政局、农业委员会、社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____]_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的决议》精神,现就培育和规范发展涉农民间组织、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涉农民间组织在建设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 涉农民间组织是指当前新形势下农村地区涉及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等领域从事为农户、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政府、农户、企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市场之间连接的桥梁和纽带。 发展涉农民间组织,是新阶段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的一种有效形式,有利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7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大力培育和规范发展涉农民间组织的意见) 上一篇:县民政局关于二○○八年机关科室工作考核意见 下一篇:民政系统弘扬三牛精神响应书 相关栏目:科学发展 三农 组织讲话 党会报告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