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民政局进一步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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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_,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现就全区民政系统抓好行政调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发挥民政职能作用,积极融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及时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协调一致原则,充分发挥民政职能,在党政统一领导下,统筹解决“大调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3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民政局进一步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的实施意见) 上一篇:县2010年共建平安边界睦邻友好公约 下一篇:民政局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 相关栏目:民政 统战民政 社会实践 司法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