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对税务稽查“执行难”的几点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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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是税务稽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税务稽查查处成果的最后环节。自2005年平谷地税稽查局成立以来,税务稽查执行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执行难”仍是困扰当前税务稽查工作的重要问题。稽查部门依法通过立案、检查等规范程序完成生效的法律文书,而最终不能及时有效地执行,不仅造成国家税收收入的流失,而且直接影响税收法律的权威和税务机关的形象。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执行难”问题已成为税务稽查工作中的当务之急。 一、税务稽查案件“执行难”的表现 (一) 涉“困”案件和特殊案件使税务稽查执行陷入困境 涉“困”案件即涉及濒临破产、面临倒闭、严重亏损、举步维艰企业的案件。如某地税局2005年前未执行完毕的18件案件就属于此类情况。这些关停企业拥有的可执行财产不足或根本没有可执行财产,使执行机关无从下手,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而且这些企业往往是下岗职工多、离退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6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对税务稽查“执行难”的几点思考) 上一篇:市旅游局《廉政准则》自查自纠报告 下一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重要讲话心得体会 相关栏目:税务 稽查 调研报告 文教论文 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