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浅谈完善地税机关社保费征管 |
|
社保费改由地税部门征收,对地税部门来说可以说是任重而道远。作为一项新的工作我们必须要在开拓中前进,坚持税费同抓,税费并重。众所周知,税和费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我们要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基础管理,优化征缴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实现应收尽收。实现税费的双丰收。以下想从几个方面作一些浅浅的探讨。 (一)改革模式,改善征管,做到“在工作中创新,在创新中工作”。 一是完善“税收式管理”的户管制。把税收管理的户管制度引申到社保费的征收管理中,实行社保费与税收同征、同管、同查、同考核、同奖惩的管理制度,实现了社保费的“税收式管理”。一方面,要在各征收单位建立了税收、社保费“一档式”管理,社保费与税收一同征收,一同检查,一同结算。另一方面,要完善户管档案的数据和资料,采取专人监管、跟踪服务,确保重点费源按期足额入库,同时,加强非正常户费源监控力度,一旦企业具备缴费能力,及时转化为正常缴费户管理,全力征收,费款入库。 二是强化保费委托银行征收。紧紧围绕“方便参保人缴费,提高征收工作效率,确保社保资金安全”的原则,由纳税人根据参保情况轻松缴纳,定时结转,利用市商业银行布点遍达市区的特点,全市地税系统是否可以一律实行委托商业银行代征,保户可以自发自愿地在商业银行各网点当场选择缴纳保费,月末统一时间结转直达金库。 三是加强税费捆绑征收。在政府的统一协调支持下,合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0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浅谈完善地税机关社保费征管) 上一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和思考 下一篇:在全市国税系统第二期在岗继续教育科股级干部培训班开班仪式上的讲话 相关栏目:文教论文 综合论文 税务 机关 保险 民政 统战民政 劳动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