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省地方税务局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 |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全省地税系统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规范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省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和《××省地方税务局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地税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领导干部,是指××省地税系统的省辖市、县(市、区)局及其所属机构和省局直属机构的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单位或原任职单位税收政策执行和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 直接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其任职期间的下列行为应当负有的责任: (一)直接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6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省地方税务局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 上一篇:某镇政府关于集中开展“治庸治懒治散”作风整顿的实施方案 下一篇:创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做法与体会 相关栏目:税务 干部 组织讲话 党会报告 规章制度 审计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