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市地税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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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全市地税系统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各级机关的安全和干部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_,促进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要求,结合××地税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和地税机关正常秩序的紧急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六类: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灾、旱灾、雷电、冰雹、冰雪、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重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电力事故、信息网络事故等。 (三)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失盗、失密、x_m、重大信访及_性上访、抗税或聚众冲击税务机关、涉税及涉及税务人员的重特大刑事案件,以及影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8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市地税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试行)) 上一篇: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2010年工作计划 下一篇:对纳税服务“一体化”建设的思考 相关栏目:税务 安全讲话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