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试论提升税收为民公众形象的途径(国税局) | ||
|
“政府公众形象”虽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统一规范的定义,但在各级政府的日常工作中,许多政府公务员已经开始注意到这个问题,并自觉地维护政府公众形象。作为履行国家职能之一的税务部门,“税收为民”的公众形象,实际就是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在长期的税收工作中,通过切切实实地履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宗旨,充分发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职能作用,让人民群众真正感觉到“税收保障民生、税收服务民生、税收改善民生”,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后所给予税收的一种客观印象和总体评价。笔者结合自身理解和国税工作实际,认为必须建立“五型”税务系统,即:法治型、服务型、民生型、廉洁型、和谐型税务系统,才能有效提升“税收为民”的公众形象。 一、建立法治型税收 建立法治型税收的关键是提高收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依法行政是现代法制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税务机关征税的基础。那么,怎样提高我们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呢? (一)全面推进税收精细化管理是建立法治型税收的必要条件。加强税收精细管理是为了更好地执法。因此,我们必须从税源入手强化税基管理,从征收入手夯实征管基础,从执法入手健全监督机制,从稽查入手堵塞税收漏洞,健全税收执法监督体系,强化税收执法考核,完善奖惩措施,将质量考核与实施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激励机制等结合起来。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5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上一篇:在全市国税系统作风建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下一篇:县国税2011年工作思路 相关栏目:税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