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民政局关于加强社区民间组织培育与管理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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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民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引导和促进社区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社区民间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深化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依照《××省社会团体管理办法》和省有关加强社区民间组织培育与管理的意见精神,现就我市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和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社区民间组织培育与管理的重要意义 社区民间组织是指由驻区单位或个人在社区范围内单独或联合举办、在社区范围内开展活动、满足社区居民不同需求的民间组织。它是和谐社会的细胞,是“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社区建设、老龄工作、社会救助、居民自治等多项民政工作在社区的结合点。加快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是完善社区自治功能,加强社区管理的必然要求;是整合社区资源,拓展社区服务,扩大就业渠道的现实需要;是活跃社区文化,增强居民凝聚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 我市在加快城市化和社区管理_改革的进程中, 涌现了一大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1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民政局关于加强社区民间组织培育与管理的意见) 上一篇: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情况报告 下一篇:民政局2008年三八妇女节慰问信 相关栏目:民政 统战民政 社区 乡镇社区 组织讲话 党会报告 管理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