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民政局关于积极培育民间组织参与和谐社区建设若干意见(试行) |
|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的若干意见》(*发〔____〕__号),满足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和各类服务需求,积极创新社区管理_,发挥民间组织在社区建设,社区服务,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实现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共塑社区形象,共建和谐社区,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结合本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培育社区民间组织的重要意义 现我区有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__家,民办非企业单位___家及数量可观的非登记群众组织.这些组织聚集整合了民间人力,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社会,贴近百姓,已成为社会管理和社区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 (一)培育社区民间组织,有利于拓宽社区居民参与渠道,完善社区民主自治组织网络,提高和谐社区的自我建设能力. 社区民间组织便于社区成员彼此间的交流和沟通,支持与互助,表达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便于构建辖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网络,调动,整合社区各种资源,满足社区居民多元化需求;便于有效缓解社区居委会工作量大,要求高而人手少的矛盾,淡化,克服行政化倾向;便于形成新的社会动员机制,促进社区居民有序参与社区管理,服务,扩大基层民主,实现十七大提出的基层民主建设目标要求. (二)培育社区民间组织,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4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民政局关于积极培育民间组织参与和谐社区建设若干意见(试行)) 上一篇:关于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实施意见的报告 下一篇:学习十七大党课辅导材料 相关栏目:民政 统战民政 组织讲话 党会报告 和谐 社区 乡镇社区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