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工商局行政处罚_裁量权参考标准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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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行政处罚_裁量权参考标准_ 第八节《禁止传销条例》 (国务院令第___号) 八十六、第二十四条: (一)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处__万元以上___万元以下的罚款: _、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下的,处以__万元的罚款; _、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以__万至___万元的罚款; _、违法所得在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处以___万至___万元的罚款; _、违法所得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处以___万至___万元的罚款。 (二)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__万元以上__万元以下的罚款: _、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下的,处以__万元的罚款; _、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以__万至__万元的罚款; _、违法所得在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处以__万至__万元的罚款; _、违法所得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处以__万至__万元的罚款。 (三)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____元以下的罚款。 八十七、第二十六条: 为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处_万元以上__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法所得在三万元以下的,处以_万元的罚款; (二)违法所得在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处以_万至__万元的罚款; (三)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的,处以__万至__万元的罚款; (四)违法所得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处以__万至__万元的罚款。 八十八、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的,处被动用、调换、转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30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工商局行政处罚_裁量权参考标准8) 上一篇:工商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迎检台帐 下一篇:工商局干部职工带头杜绝酒后驾驶的倡议书 相关栏目:工商 政府 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