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工商部门食品流通许可的职责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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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已于××××年*月*日起施行,该法以立法形式确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分段监管_,明确规定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并承担食品流通许可的职责。但由于立法的不完备,配套法规的缺乏,使得工商部门在食品流通许可的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多误区和错位,严重影响了《食品安全法》的贯欢迎您彻执行到位,造成食品安全管理部分环节的监管脱节。因此本文拟围绕食品流通许可对象、范围等相关问题对工商部门食品流通许可职责定位作一探析。 一、《食品安全法》以立法形式赋予工商部门食品流通许可的职责 ××××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规定》对国务院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行了分工,依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_进行调整,明确工商部门于××××年*月*日起开始承担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工作。××××年颁布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安全管理_的规定基本维持了××××年以来分段监管的_,把初级农产品以外的食品链条分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三个环节,分别由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管三个部门监管,农业部门则负责食用农产品的监管。《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不仅对工商部门原有流通环节食品监管职责予以加强,更赋予工商部门食品流通许可的职责。《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及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工商部门实施食品流通许可的职责,如何依法实施食品流通许可成为工商部门面临的一个全新课题。 二、食品流通许可的对象与范围 依据现有食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前食品流通许可与食品生产许可、餐饮服务许可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监管之间的边界较难界定,各职能部门间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对象与范围的理解存在较大分歧,使得食品流通许可具体实施困难。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44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工商部门食品流通许可的职责定位) 上一篇:当前查处抽逃出资行为案件的难点与建议 下一篇:打造五型班子,推进工商发展 相关栏目:工商 机关 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