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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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的意见》(卫农卫发[2011]5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层医药卫生_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11]6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科学合理使用新农合基金,提高补偿比例,扩大受益面,使全县农民能够得到基本医疗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减轻农民因病所承受的经济负担,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状况,提高广大农民的健康水平,促进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引导参合农民一般常见病首先在门诊就诊;确需住院的,首选县内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二)对必须到省市级大医院诊治的疑难重病,进一步提高其实际补偿比例,切实减轻大病患者经济负担,有效缓解参合农民看不起病和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 (三)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以住院补偿为主、兼顾门诊受益面;相对统一,分类指导,尽力保障,规范运行。 三、基金构成 新农合基金仅用于参合农民医药费用补偿,由统筹基金和风险基金两部分构成。 (一)统筹基金。统筹基金是用于补偿参合农民住院和门诊医药费用的基金,占基金总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8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 上一篇:农业支柱产业发展情况汇报 下一篇:在今冬明春森林防火攻坚会议上的讲话 相关栏目:新农村 三农 农业讲话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