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2011年年主题“消费与民生”宣传提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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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在广泛征求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11年的年主题为“消费与民生”。 一、“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的涵义 确定“消费与民生”为年主题,就是要充分认识消费与民生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强调以下三个方面的涵义: 一是强调消费需求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扩大内需,特别是增加居民消费需求是今后一个时期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点,是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是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的重要内容。只有把经济发展的战略基点放在扩大内需上,以促进消费为重点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让消费真正启动和强劲起来,才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才能确保改善和保障民生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是强调改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制定消费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社会主义生产的最终目的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只有健全和完善各项惠及民生的消费政策,推进社会_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努力实现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才能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4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2011年年主题“消费与民生”宣传提纲) 上一篇:工商局春节前市场整治情况汇报 下一篇:2011年春节期间食品质量监测分析 相关栏目:工商 宣传 宣传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