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工商局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落实意见

 
  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依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文件精神,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职责,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保持对非公有制经济给予支持的决心和政策连续性
  (一)允许民间投资以商标权、股权、可转换的债券以及经主管机关批准转让的采矿权等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创办公司制企业,全体股东非货币财产的出资额最高比例可放宽至注册资本的70%。
  (二)允许民营企业债权转为股权,经债权债务人双方及全体股东协商同意,只要债权转为股权的比例不超过增资前被投资公司原注册资本的50%的,可依法办理债权转股权手续,债权人转为股东。
  (三)积极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股权出质登记和动产抵押登记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8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更多相关文章:工商局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
工商局分管注册分局、商广股等副局长述职报告
2011工商局局长述职报告
工商局分管登记注册、商标广告副局长述职报告
工商局分管办公室、消保分局、市场股及消委副局长述职报告
工商局分管财务、纪检监察、督察和机关后勤副局长述职报告
工商局副调研员述职述廉报告4
工商局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属地监管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工商局“银企对接”多渠道破解企业融资难题经验交流材料
工商局2011年股室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之五
工商局关于提高工商数据综合服务效能的思考
工商局2011年股室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之一
工商局推进四化建设服务企业发展情况汇报
工商局2008年诚信建设情况汇报
工商局干部转岗转型培训情况总结
……(未完,全文共2508字,当前只显示150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工商局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落实意见

上一篇:工商局二〇〇八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下一篇:工商局创新载体深化政务公开建设“阳光工商”典型材料

相关栏目:工商 民营招商 科学发展 督查 计划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