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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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简化医疗救助程序,有效保障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健康权益,根据民政部等四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民发〔2009〕81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政发〔2009〕26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是民政部门利用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平台,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通过其所住定点医院专门医疗救助窗口,在出院结算时,按规定直接给予医疗救助的服务方式。 第三条 “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简化程序、便民利民; (二)先保险、后救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其他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 (三)属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8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暂行办法) 上一篇:社区争创“全国减灾示范社区”情况汇报 下一篇:县民政局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情况汇报 相关栏目:会计 服务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