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民政局开展“交通文明、机关先行”活动的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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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是落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关系民生的民心工程。文明交通行为是市民文明行为的重要标尺。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单位中开展“交通文明、机关先行”活动的实施意见》(*委办[2011]61号)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的部署要求,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城市交通秩序,确保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结合市直民政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重要意义 创建文明城市,最根本在于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建立和维护好良好的交通秩序,最关键在于教育、培养和引导市民形成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_员干部职工是一个特殊的_,代表着_和政府的形象,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理应成为文明出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倡导者、实践者和推动者,成为广大市民文明交通的榜样。开展“交通文明、机关先行’’活动,要以提高市直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解决个别干部职工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突出问题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1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民政局开展“交通文明、机关先行”活动的实施办法) 上一篇:婚姻登记处员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心得体会 下一篇:局长在全市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议上的讲话 相关栏目:民政 统战民政 交通 文明 宣传讲话 机关 创建活动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