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对“招商加盟”形式从事违法行为的分析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一些违法经营者以“招商加盟”等形式为欺骗手段,诈骗投资者钱财,侵害消费者权益,导致发生_性上访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全稳定。为此,××市工商局认真分析了当前以“招商加盟”形式从事违法行为的基本特征,对下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监管工作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当前以“招商加盟”形式从事违法行为的类型及具体表现
  今年一季度,××市工商局受理商业欺诈投诉183件,同比增加41%,其中以“招商加盟”的形式最为典型,占商业欺诈投诉总量的34%。通过该局对查处的“招商加盟”违法行为的调查分析,发现主要呈现以下4种违法类型和6种具体表现形式:
  违法类型:一是依托虚假公司诈骗,通过虚构产品、签订虚假合同等手段,直接骗取投资人的钱财;二是依托实体公司诈骗,以合法化的经营者身份,用所谓的“高科技项目”为幌子,骗取高额加盟费;三是依托“外包加工”诈骗,声称对产品进行外形包装、升级,实际上要么以种种理由拒收产品,要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1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更多相关文章:对“招商加盟”形式从事违法行
……(未完,全文共3355字,当前只显示186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对“招商加盟”形式从事违法行为的分析

上一篇: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下一篇:综合实验区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分析

相关栏目:民营招商 综合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