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工商与消委的_优势比较与整合的途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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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是拉动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之一,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引导消费、拉动经济的重要一环。工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委)如何在新形势下擎起消费_“主力军”这面大旗,从而在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发挥重大作用呢,这是提升_效能必须面对的问题。 一、工商与消委_职能优势的比较 (一)工商与消委的_特性对比 1、工商的_特性。国务院赋予工商的职能是监督社会主义大市场与行政执法,“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是工商_的重要载体。为加大_力度,从上到下,工商部门的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把过去直接承担消费_的“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从经检处(科)室中剥离开,建立消保处(科)与“12315”合署办公,到目前的消保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意见》文件精神,明确规定“12315”工作职责有受理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申诉;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等九项职能。 2、消委组织的特性。消委是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具有其他社团或协会组织无法比拟的鲜明特殊性。《消法》赋予消委的职责是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等七项。 3、“12315”与消委的职责比较。相同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3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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