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工商局关于全力支持个私经济灾后恢复重建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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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7月30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县政府对全县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支持受灾企业恢复重建、维护稳定市场秩序、服务大局,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支持各类受灾主体恢复重建 1.全力支持受灾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合法经营。对在7;18灾害中《营业执照》遗失或损毁的,由申请人向我局提出申请,经核查登记后,予以免费补(换)发营业执照。 2.对新办的工业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前置审批(涉及安全许可的除外)而暂未取得批准文件的,可先核发经营范围为“筹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认真做好受灾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变更登记事项等工作。对受灾害影响,在变更登记或者备案登记时暂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6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县工商局关于全力支持个私经济灾后恢复重建的实施意见) 上一篇:关于发挥工商局办公室综合服务职能的调查与思考 下一篇:工商局党组巡察工作实施方案 相关栏目:工商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