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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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确保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万全县农村财务委托代理管理办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按照“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财务监督权‘四权’不变”的原则,实行财务委托代理服务机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平调、挪用、拆借村集体资金,不得阻挠资金所有者的合理开支。 第三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坚持独立核算的原则不变。实行委托代理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原财务独立核算的主体不变,实行以村建帐,单独核算,保持原村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变,保持农村财务的连续、独立和完整。 ’ 第四条 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推行农村财务管理电算化,实现了由村级分散管理到镇集中管理,由人工记账到电算化记账的两大转变。有利于规范村干部的行为,有利于全面提高农村财务工作整体质量,有利于保持农村财务管理体系的稳定性,突出了服务和监督两大职能,有利于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壮大。 第二章 财会人员管理 第五条 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职责是: 1、认真执行中心制度,严格履行农村财务代理职能; 2、负责村级收入收据的统一领取、发放、使用、回收以及审核工作; 3、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7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管理办法) 上一篇:烟草专卖局4月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总结 下一篇:2012年宣传思想工作总结 相关栏目:三农 新农村 农业讲话 财务 管理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