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审计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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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范围 经核实,在审计工作过程中,审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1、未按审计方案确定的内容实施审计,致使审计内容不完整、审计评价不客观的; 2、因接受被审单位宴请、收受贿赂或利用审计之便以审谋私等原因,影响公正执法,出具虚假审计报告,造成审计结果缺乏真实性的; 3、其他行政执法机关执行公务,在已经审计过的范围内又发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影响审计执法形象的; 4、对违法违纪问题的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依规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 5、对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4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审计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上一篇:文化馆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计划 下一篇:商务局2012年1-10月工作总结 相关栏目:审计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