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推进我市老城区成片改造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
| 创新工作运行机制 加快老城改造步伐——关于推进我市老城区成片改造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中心城区建设,通过不懈努力,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东区已成为新靓点,北区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但随着新区建设的不断深入,新老城区的互动效应却不尽人意,老城区因人口相对集中、建筑密度大等原因,在用地结构、交通组织、市政配套、建筑布局及居住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因此,加强对老城区成片改造问题研究,切实加快老城区改造步伐,提高老城区居民生活质量,实现新老城区功能良性互补,已成为我市城市建设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近期,我们到城乡规划局和城区各街道办事处、有关村(居)委会深入走访,与领导同志、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代表进行广泛座谈,在此基础上,进行归纳梳理和分析,并借鉴外地成功做法,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一、老城区的实际现状 老城区是指北至颍河,南至禹王大道,东至药城路,西至前进路,包括整个护城河以内的老城区以及部分外围地带,占地面积约5.8平方公里,人口近20万人。 2007年以来随着城市发展的“东移北扩”,处于禹州中心地带的老城区逐渐成了生产力布局最落后、城市整体面貌最差、流动人口最集中的区域。道路狭窄、交通拥挤、背街小巷脏乱差现象普遍存在,与当前市民群众的期望有很大差距。突出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功能布局混乱。老城区居民住宅、生活休闲、商业金融混杂交错,没有进行科学、合理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1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3、社会矛盾相当突出,利益很难协调 尽管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老城改造问题,但由于多种因素交织一起,一些项目动议十多年而无法启动实施,成为城市建设发展之困、群众多年盼改之痛。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积存问题调处极难。由于老城区改造征地拆迁时间跨度较长、安置补偿政策新旧更替等影响,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难点问题交织、合理诉求与无理取闹叠加、直接利益与间接利益缠绕。尽管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曾按照征地拆迁程序做了大量工作,但在推进实施过程中还是出现了“动员拆迁难、入户调查难、签订协议难”等现象,一度延缓了老城区的改造进程。二是利益协调难度极大。虽然居民盼望改造意愿强烈,但内部也存在着分歧,片区老住户希望尽快拆迁;在片区内有房又在外面居住的住户,稳收房租,对改造不着急;还有些人把拆迁改造看成是这一辈住房升级换代的最后机会,并坚信“晚走多得益”;个别人甚至搭个棚子就说“不按商铺赔偿,我就不搬”,在众口难调的利益诉求面前,协调工作举步维艰。三是拆迁安置成本极高。随着拆迁补赔偿标准的不断调整和建筑成本的不断上涨,加上一些群众对旧城改造期望过高,导致拆迁安置成本水涨船高,如东大街的改造项目,尽管大多群众拆迁改造愿望强烈,相关部门也多次寻求投资商进行开发改造,但终因改造成本过高,开发商无利可图而搁浅。 三、对策与建议 建议一:广泛宣传教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权 积极宣传《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搬迁管理条例》及《房地产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各种公众和经济法人的合法权益,将城市改造纳入法制轨道,利用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活动,加强宣传力度,使其深入民心。加强城市规划区内新建违法建筑整治力度,宣传违规建设的弊和害,加大对违规违法建设活动的打击力度,坚决杜绝“小开发”和“乱开发”建设活动,为今后老城改造打下良好基础。建议成立老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旧城改造建设指挥部,各相关职能部门,如规划、住建、房管、国土、环卫、消防、通讯、卫生防疫、交通、街道办事处等,要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加强协调配合,适当放权,发挥基层部门主观能动性。 建议二:分类详细梳理,制定区块规划,合理保护文物 根据老城区实际现状,对整个老城区进行功能梳理、定位,配套完善相关基础设施。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严格按照各个区域功能定位,进行统一规划,如:依托钧官窑址博物馆,沿东环路,规划建设仿宋一条街,作为老城区内钧瓷文化体验和钧瓷艺术展示经营区域,对沿街古城墙遗址进行保护修复;借助一高、二高整体搬迁,实施清代十三帮会馆、怀帮会馆、城隍庙、古钧台、禹王锁蛟井等保护性修复,作为禹州深厚历史文化的旅游体验区域。对老城成片区进行详细谋划,由市政府牵头,尽快委托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老城区成片区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各个块区功能作用、建设模式,采取一块一对策,一块一方案的办法,制定具体的拆迁改造建设方案,使老城区的建设秩序有据可依。 以创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为契机,统筹做好老城区成片改造工作,在文物保护区内,可以拆,但拆得是危房,是违章建筑;可以修缮,但必须保留原貌;可以建,但一定要延续历史风貌,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要努力改变“大拆大建”、“剃光头”式的做法,以区块改建为主,局部保留修复为辅,遵照循序渐进、审慎更新等原则,即:质量较好、有文物价值的予以保留;部分完好的加以修缮;已破败的拆除更新,不搞“一刀切”;新建住宅要与古建筑形式相协调。例如,我们可以合理利用市区现存的文化遗存,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积极挖掘它们的历史和文化内涵,整饬周边环境面貌,使之与“夏都、钧都、药都”三都文化相协调,打造一个解读我市历史文化的重要场所。 建议三:探索新型模式,引导自治代建,破解改建难题 目前,我市老城区改造主要采用政府主导的开发商模式,因三方主体利益目的不同,很难达成互相认可的利益点,形成不稳定因素,造成一些改造项目迟迟未能开工。老城改造要切实保护居民利益,改以前“政府+开发商”模式为“政府+居民+开发商”的模式,可根据区块具体情况,探索以“群众为主体,政府为主导”的居民“自治改造”模式和“委托代建改造”模式。 “自治改造”模式,就是政府将项目业主 ……(未完,全文共4768字,当前只显示264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推进我市老城区成片改造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上一篇:区委办公室主任在分管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集中学习讲评会议上的讲话 下一篇:对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思考 相关栏目:城建 调研报告 文教论文 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