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某县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标准 |
| 某县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标准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营造“畅、安、舒、美”的行车条件和营运环境,根据《某某县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某某县省道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标准。 一、总体目标 按照“路面整洁、沟坡稳固,科学规划、绿化美化,标志规范、安全畅通,垃圾清理、违章拆除,齐抓共管、长效治理”的要求,对我县境内省道干线进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公路基础设施、改善公路通行条件、优化路域环境。 二、整治内容及标准 1、路面整洁、沟坡稳固 加强养护管理,按时清扫路面,做到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0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公路集县离开公路路沿石50米,公路用地范围内不得有任何堆积物和摆摊设点经营现象;单位驻地、居住房屋、经营门店前落实“三包”责任制(包门前卫生、包绿化管护、包排水畅通);公路用地范围以外经营粮食、沙石料、预制件、废品收购、木材收购等商品的应采取遮挡措施。 3、标志规范、安全畅通 各类公路标志设置达到标志规范齐全,指示清晰易懂;建筑控制区和公路用地范围内不得存在未经许可的非公路标志;建筑控制区外可视范围内的非公路标志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确需设立的广告牌,统一规划、统一式样、统一距离,对批准设置的非公路标志,监督其实施,保持实际内容与许可内容相一致。在公路上规范客运车辆临时停车站点、临时停车行为。 加强对平交道口的管理工作,对交通安全设施不全的路段、路口、特别是平面交叉路口、学校、村庄、医院等点段,按有关法律法规设置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清除障碍物。未经许可的平交道口限期清除,减少对公路的横向干扰,确保公路通行安全。 4、垃圾清理、违章拆除 对路域内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不得有杂乱堆积物(柴草、垃圾、白色污染等)、非公路标牌和有碍观瞻的堆积物,公路两侧不得设置露天垃圾池(场),保持常年整洁、无污染; 依法清理公路用地内违章建筑,拆除各种临时性棚屋、年久失修的弃用建筑物、路旁厕所及牲畜棚等;公路两侧用地15米范围内不得新建违章建筑物,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已建违章建筑要求在一年内依法拆除。 公路两侧控制区外的建筑要紧密结合合村并居、村庄改貌、小城镇规划建设和特色经济发展,实行连片开发、单侧建设,规模发展,禁止分散、无序建设开发。 5、齐抓共管、长效治理 按照归属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公路部门负责道路油面修补、路肩绿化及养护,确保畅通,并负责监督各责任单位按照标准实施。公路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对路面进行卫生保洁、路肩修复及两侧绿化带、边沟垃圾的清除,责任到路段,每条路段责任到人,做日常保洁,定期清理,长效保持。公路路政对路面及路域环境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反馈问题,督促落实。各乡镇、街道按照公路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积极协助配合。各责任单位之间要形成齐抓共管、长效治理的工作格局。 三、责任分工 县“生态文 ……(未完,全文共2162字,当前只显示130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某县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标准) 上一篇:县“城乡一体化”标准及村庄分类 下一篇:某镇殡葬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相关栏目:环保 城建讲话 其他重大节日纪念日专题 综治 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