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噶尔县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方案
噶尔县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方案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关于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若干具体问题的暂行规定》,根据《中共阿里地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阿里地区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方案〉的通知》(阿党组发[2010]63号)文件要求,以及区、地党委换届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各乡镇党委换届集中安排在2011年6月进行,县委换届集中安排在2011年8月进行。为了切实搞好此次县、乡(镇)党委换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区党委七届六次、七次全委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坚持干部队伍“四化”、“三个离不开”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转变职能、增强活力为重点,改进干部考察,扩大党内民主,真正把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团结力强、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努力把我县县、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坚强领导集体,为顺利推进和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推进噶尔的经济科学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全面建设小康噶尔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 换届有关工作要求
搞好党委换届选举工作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12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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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和地区有关要求,县党代会代表名额为100-150名,与2006年换届时相同。
    乡镇党代会代表名额的确定。原则上保持在20-40名,与2006年换届相同。各乡镇可根据党员数量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代表名额,但不能低于20名,也不能多于50名。
    关于出席自治区党代会的代表名额,待自治区相关文件下发和地区提出要求后,再进行分配。
    2、代表的构成比例
    根据《关于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若干具体问题的暂行规定》及地区提出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性比例:
    县党代会代表比例:各级领导干部代表占55%左右,农牧民党员代表占20%左右,教育科技等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8%左右,先进模范人物占15%左右,解放军、武警部队党员代表占2%左右。其中,妇女代表不少于20%,年龄在45岁以下的代表不少于50%。上述比例与2006年换届时基本相同。此外,汉族和除藏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代表应有一定的比例。
    乡镇党代会代表构成比例:干部代表占50%(包括乡镇所辖村居干部),教育科技卫生等专业技术人员占5%,先进模范人物占10%(包括受到乡镇以上表彰的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等),农牧民和乡镇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员等占35%。其中,妇女代表不少于15%,年龄在50岁以下的代表不少于50%。上述比例与2006年换届时基本相同。此外,有驻军部队的,应有一定名额和比例的驻军代表,汉族和除藏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代表应有一定的比例。
    3、代表产生办法
    党代会代表由所辖党组织召开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代表的产生要充分听取广大党员群众、基层党组织的意见,还要听取纪检等有关部门的意见,有条件的基层党组织可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进行公示,代表候选人名单经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充分酝酿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
    (三)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纪检委员名额及产生办法
    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根据《关于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若干具体问题的暂行规定》精神,县委委员和候补委员名额一般在20-30人,其中候补委员一般不少于委员、候补委员总数的15%,纪检委员一般为9-13人。县委常委委员会委员名额为7-9人,其中书记1人,常务副书记1人,副书记3-4人,援藏副书记不占职数,但在提名时要予以考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不设常委委员,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以上名额与2006年换届时基本相同。
    参照有关规定,乡镇党委委员的名额一般为5-7人,最多不能超过9人,根据我县各乡镇实际,我县各乡镇党委委员名额为5-7名,具体名额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设乡镇党委书记1人,副书记1-2人,按照现行机构设置,乡镇不设纪律检查委员会。
    新一届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检委员候选人由本届党委常委会提出,报上一级党委审批后,提交大会主席团酝酿讨论审议,并提请各代表团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党委委员、候补委员要尽量减少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交叉。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县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11年1月5日-2011年2月20日)
    1、认真撰写相关材料。传达学习全区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研究起草《噶尔县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方案》、领导讲话及相关通知。
    2、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我县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3、全面安排部署。组织召开全县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座谈会,传达贯彻区、地有关换届工作会议精神,对如何搞好我县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进行全面具体部署,同时,并组织安排党委换届工作培训,对全县负责县乡党委换届工作的骨干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工作于2011年2月底前完成。
    (二)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2011年2月20日—2011年8月)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要认真做好一下几项工作:一是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党委书记要亲自挂帅,并及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二是制定换届工作方案。各乡镇要按照本方案,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并经乡镇党委集中讨论研究修改后报县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召开换届工作部署会议。各乡镇做好各项准备后,要通过书面请示及时与县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沟通协调,报县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及时组织召开本乡镇动员部署会议;四是组织举办换届工作培训会。各乡镇要认真制定培训方案,并与2月底前完成相关培训。
    2、严格把关,履行好报批手续。各乡镇党委应在召开代表大会两个月前,将大会召开时间、代表名额、代表机构及分配比列,新一届乡镇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报县委审批。在召开代表大会一个月前,根据县委批复的换届人事安排方案,将代表的选举情况、新一届乡镇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报县委审批。县委批复后方可召开党代会,当选的乡镇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报县委审批后,并报地委组织部备案。县委换届工作,在召开代表大会两个月前,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将大会召开时间、代表名额、代表构成及分配比例,新一届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常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委员、纪委书记、副书记名额经地委组织部审核后报地委审批,代表大会召开一月前根据地委审批的人事安排反馈,将代表选举情况、新一届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常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委员、纪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地委 ……(未完,全文共6098字,当前只显示293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噶尔县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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