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县长在全县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部署。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

土地是民生之本,也是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和载体。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管理工作,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1年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和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今年省委、省政府下发1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深入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的意见》明确要求,2014年基本完成农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因此,认真做好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贯彻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健全、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基础工作,对于深化农村改革、维护_等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3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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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点,确保年底前全部完成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具体工作要着重把握五个方面。

    一是充分公示,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全县农村宅基地面广量大,前期调查、测量中采集的信息难免会有一些偏差。因此,认真开展公示,及时查遗补漏,确保每一宗土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是宅基地登记、颁证的重要基础工作,也是关键环节。在公示过程中,一要范围广、地点多。张榜公示要选在各村醒目位置,尽量多放几个公示点,确保全体村民知晓。二要人到位、讲到位。县国土部门、各镇区、村(居)要安排专人在公示现场值守,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解释,彻底消除村民疑惑。三要快查实、快更正。对于村民提出的面积偏差等问题,要迅速安排人员实地测量、查实,证实差错的及时更正,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合法。

    二是规范操作,严格实施登记发证。要在全面摸清底数、严格审核把关的前提下,周密细致地开展登记发证工作。要充分发挥镇、村和国土所的作用,切实做好登记资料的确认、审核和上传工作,严格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审批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注册登记并核发土地权证。对以前未申请登记的,要依法进行初始登记;对已经登记发证但权属、界址发生变化的,要依法进行变更登记;对存在争议的,要依法核实并重新确权。对于无权属来源甚至违法占用未经依法处理的土地,一律不得办理登记。要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农村村民一户一宅、城镇居民不得在农村购买或违法建造住宅等规定,对已经存在的超面积宅基地,要根据不同时期的法律和政策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禁通过土地登记将违法违规用地合法化,严禁以各种名义扣留、延缓发证,损害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注重方法,合情合理化解纠纷。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涉及农村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前些年,我县曾开展过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但受当时条件的限制,调查和测量技术落后,造成部分土地范围界限不准。近年来,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农民住宅不断翻新,农村宅基地现状与原有登记的情况有较大变化,极易在新一轮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引起争议,产生纠纷。在登记、确权、发证过程中,既要尊重历史,又要兼顾现实,合情合理,积极应对,妥善化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存在争议的宅基地,不能“带病发证”,要调查核实,明确权属,加强调处,化解纠纷,避免发生新的土地信访问题,为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创造条件,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四是正确引导,防止政策理解偏差。s_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包括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这个改革必须坚持中国特色,即: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改变,保证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改革完善农村的宅基地制度,通过试点慎重稳妥地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渠道,这是《决定》中讲的,我们要全面理解,绝不能错误地认为农民的宅基地确权后就可以_买卖了,城里人就可以到农村买宅基地盖房子,甚至盖别墅。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只限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其前提必须符合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而且要先确权、确地,不能无证转让。

    五是创新管理,充分发挥成果作用。要把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同地籍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实行信息化、网络化和规范化管理,切实发挥土地资源信息的基础和支撑作用。要建立地籍动态管理更新机制,全面提高地籍管理水平。要发挥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基础性作用,科学分析农村土地现状,拓展土地利用空间,为村庄规划建设、土地增减挂钩、“万顷良田”等项 ……(未完,全文共3441字,当前只显示191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长在全县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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