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人民调解工作专项调查报告 |
| 县人民调解工作专项调查报告 一、职能作用发挥情况 我县的村(居)调委会能较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近三年来,村级调委会年均调解民间纠纷960多件,防止纠纷激化35件,防止民间转刑案件27件,防止上访54件,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的人民调解工作目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2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我县的219个村(居)调委会、16个乡镇调委会、3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因经费等问题而均未配置专职人民调解员。若要及时有效地化解纠纷,每个调委会均应配置专职人民调解员。 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我县的3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会员均能较好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化解了一些矛盾纠纷,有效地维护了一方的安宁。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所面临的纠纷更加复杂,调解难度较大,极易引发_性纠纷械斗。如医疗纠纷,死者家庭常组织几十人闹医、闹政府,从而对正常的工作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如不及时调解、处理不妥,易引发恶性案件。 四、专家库情况 我县仅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会员中建立了一个法学专家库、一个医学专家库,无专家咨询委员会。 五、人民调解“六统一”情况 我县的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六统一”的比例达100%。 六、经费保障情况 我县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的补贴经费作出统一的规定,但因经费严 ……(未完,全文共965字,当前只显示58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人民调解工作专项调查报告) 上一篇:2014年上半年基层司法工作总结 下一篇:二0一四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计划 相关栏目:民政 换届 政务讲话 司法 调研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