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要求加大对民营医院管理力度的建议的答复函 |
| 关于要求加大对民营医院管理力度的建议的答复函 尊敬的**委员: 您所提的《关于要求加大对民营医院管理力度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国医改不断深入,民营医院也在不断发展。目前,我区民营医院有7家(包括由市卫生局审批的4家),发展总体良好,基本上处于积极、稳妥和健康的态势。如您所言,民营医院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如依法执业、诚信经营、行业自律等方面,有的甚至违背职业道德,欺诈坑害患者。这些问题严重扰乱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危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民营医院建设与发展是一项社会问题,管理上涉及到政府多个部门。就我局而言,一直以来都坚持教育与引导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9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二)加强医疗广告监管。2007年1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发布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前要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我区各民营医院的医疗广告由浙江省卫生厅审批,我局要求各民营医院必须持《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原件向广告刊播媒介或广告刊播代理单位联系广告刊播事宜,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中核定的内容及广告成品样件不得进行任何改动。同时积极协同区工商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理顺管理_,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加强管理,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医疗广告。2013年上半年,卫生局参与了由区工商分局牵头组织的医疗广告监管工作和集中整治工作,我区民营医院均持有《医疗机构审查证明》文件,未发现医疗广告内容与审查证明及医疗广告中的诊疗科目与核准的诊疗科目不符合要求。 (三)积极配合区发改局(物价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对药品价格等方面的监管。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要求,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出台了《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积极探索实行有利于控制费用、公开透明、方便操作的医疗服务收费方式。 二、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2004年,**市卫生局出台的《**市民营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温卫医〔2004〕10号)文件明确了民营医院在医院等级评定、人才引进、技术职称评定、参加学术组织及学术活动、政策知情等方面,均享有和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待遇,为民营医院的发展扫清了政策障碍,让民营医院及医务人员享受到了公立医疗机构同等的政策待遇,但在发展中也确实出现了人才梯队不齐、培养不足等问题。为此,市政府出台了公立医院帮扶民营医院政策,鼓励公立医院优秀医护人员在休息日、业余时间,到民营医院坐诊、查房、指导。力争三年内使民营医院在医院管理、诊疗规范、服务能力等方面有较明显提升,创建成一批窗口示范民营医院和等级医院,缓解“看病难”问题。鼓励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之间卫技人员合理流动。市直各公立医院还制定了针对性的人才培养方案,通过临床带教、免费接收人员进修、开展住院医师 ……(未完,全文共2118字,当前只显示127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要求加大对民营医院管理力度的建议的答复函) 上一篇:关于完善和发展电子商务的建议的答复函 下一篇:关于尽快建设贯通**南路 加快**旅游景区道路交通的建议提案的答复函 相关栏目:民营招商 医院 管理 调研报告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