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瑞金市国税局青年英才培养工作实施方案 | ||
| 瑞金市国税局青年英才培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赣州市国税系统青年英才五年(2013-2017年)培养规划》(以下简称“五年培养规划”)及《赣州市国税系统青年英才培养考核工作办法》(赣市国税发[2014]28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促使其早日成长成才,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坚持“人才兴税”战略,创新培养机制,造就一批具有宽广视野、知识结构优化、实践经验丰富、创新能力突出、职业道德高尚的高层次税务人才,为瑞金国税事业发展提供人才储备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用三年左右时间培养若干名精业务、善管理、素质高、业绩好,在强化税收职能、参与管理决策、税收实务操作、防范执法风险等方面发挥带动和辐射作用的青年英才,五年力争达到在职干部的5%。 三、人才培养 (一)培养对象。把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突出的工作业绩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列为培养对象。培养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第一学历本科及以上的人员; 2、凡进入赣州市局人才库管理的人才,主要指岗位人才、高学历人才、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及其他人才; 3、虽未进入人才库,但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通过2门科目以上的人员。 市局每年根据赣州市局下达的人才培养计划,根据个人自荐、组织确定的方式确定培养对象。 (二)培养途径。突出素质培育和能力提升两条主线,实行集中培训与在岗自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2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二)对经选拔进入赣州市局青年英才库的。一是每年可报销不超过1200元业务书报费。二是对承担调研课题、完成调研任务或形成调研成果的,市局给予一定的调研经费。三是在岗位轮换、评先评优、考察学习等方面予以青年英才重点倾斜;优先考虑青年英才上挂下派、工作选调;全国领军人才在青年英才中推荐选拔;对在税收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青年英才,予以记功或嘉奖。 五、保障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 青年英才培养工作是一项先导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工程。各级党组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市局成立青年英才培养规划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人教、办公室、数据管理、财务、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决定本局青年英才培养、选拨、管理的重要事项,指导、推动全市青年英才培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人教股),负责拟定全市青年英才培养计划;组织开展青年英才对象的培养、选拔工作,对培养对象进行跟踪考核管理;建立青年英才信息库,对青年英才进行动态跟踪服务和管理。 (二)加强跟踪管理 1、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对青年英才综合表现进行跟踪问效,每年对纪律执行、学习情况、理论调研、工作业绩和工作成果等方面进行定性和定量考核。对培养期间经考核表现优秀者,建议年终公务员等次评定为优秀。 2、实行淘汰机制。对考核不合格者,退出青年英才管理体系。青年英才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调整1次。 3、建立定期分析制度。人教部门要经常收集青年英才培养、管理与使用情况,定期进行分析,认真进行研究,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六、工作考核 (一)考核对象 各有关单位以及列入赣州市国税系统青年英才培养对象。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以五年培养规划要求为目标,单位考核主要包括鼓励报考“三师”、强化集中培训、鼓励在岗自学、实行学分管理、注重实践锻炼、抓好“传帮带”、推动岗位建功、坚持学以致用等方面内容,具体见《瑞金市国税局青年英才培养工作考核表》(附件1);青年英才考核主要包括遵章守纪、学习培训、理论调研、工作绩效等方面内容,具体见《瑞金市国税局青年英才考核表》(附件2)。 (三)考核方式 1、考核工作由市局青年英才培养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2、考核方式。坚持有效激励、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操作简便的原则,采取各单位和青年英才自查、市局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扣分以扣完本项目基分为限。 (四)特别加扣分 1、特别加分 每年年度终了后15个工作日内由特别加分对象所在单位统一汇总上报,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弃权处理。特别加分的时间以发文或颁发证书的时间为准。同一事项的表彰从高计分,不重复累加。 (1)获得赣州市局、省局、总局表彰的青年英才,为其单位和个人分别加1分、2分、3分。 (2)工作创新,成效明显,其经验做法刊登在《中国税务》或《中国税务报》的单位和个人分别加3分;刊登在《江西税务》或《江西国税信息》专期的单位和个人分别加2分;在市局、省局、总局现场会上交流的单位和个人分别加1分、2分、3分。 (3)凡被赣州市局局长办公会认定为可在全市国税系统推广的先进经验做法,为其单位和个人分别加1分。 2、特别扣分 凡被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新闻媒体明查暗访曝光或公开通报批评的,经查实每人次分别扣5分、10分、15分、20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对单位的考核结果列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对青年英才的考核结果作为个人评先评优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七、培养要求 (一)强化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青年英才培养工作,按照要求做好有关培养工作。 (二)细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赣州市局党组五年培养规划要求,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细化青年英才的培养和支持措施,加强对培养对象的跟踪管理,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确保优秀人才可持续发展。 (三)优化环境。市局在学习时间、岗位实践、参加上级培训等方面给予培养对象倾斜与支持,指定好传帮带人员,积极创造有利于学习和成才的环境,使之学以致用,尽快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和促进发展的能力。 八、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1.瑞金市国税局青年英才培养工作考核表 2.瑞金市国税局青年英才考核表 附件1: 瑞金市国税局青年英才培养工作考核表 单位: 年度: 序号 项目 考核内容 基分 考核计扣分标准 责任部门 考核方式 1 鼓励报考“三师” 1、“三师”报考率、参考率、通过率和“三师”人数占单位在职人数的比例。 30 1、报考人数占应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00%,每缺1人次扣3分。2、参考率应达到100%,每缺1人次扣3分。报考人 ……(未完,全文共5543字,当前只显示266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瑞金市国税局青年英才培养工作实施方案) 上一篇:江西省货物运输服务税收管理办法 下一篇:社区综治专干述职报告 相关栏目: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