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开展治理乱建庙宇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
| 中共**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治理乱建庙宇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县乱建庙宇现象有所出现,严重扰乱依法管理z-教事务的正常秩序,造成了资源的巨大浪费。为了维护《z-教事务条例》等政策的权威性,进一步规范z-教领域的正常秩序,促进z-教事务和民间信仰活动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开展,按照省委统战部、省z-教局《关于开展治理乱建庙宇专项工作的方案》(陕宗发【2014】49号)和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关于开展治理乱建庙宇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政民宗【2014】2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s_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统战部、国务院z-教局关于制止乱建庙宇和露天佛像的意见》的通知》和《**省z-教事务条例》等政策法规为依据,坚持党的z-教工作基本方针,按照有利于依法管理z-教事务,有利于促进经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7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巩固成果(2015年4月——5月)。是健全_,完善制度。在治理工作中完善各项制度,健全管理_机制,为下一步的政策管理奠定良好基础。二是巩固措施,防止反弹。要边整边改,优化措施,巩固成绩,防止乱建现象反复。三是组织自查,全面总结。各镇要在2015年5月中旬前将此次治理整顿工作总结上报县委统战部、县民族z-教局。 四、政策把握和治理方法 治理乱建庙宇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坚持区别对待,分类实施,不搞一刀切。 (一)关于z-教活动场所的政策把握和治理方法,具体分为五种情况:一是对于有一定历史文化传承、在x-教群众中影响广泛、z-教界认可、基本符合《z-教事务条例》及有关z-教法规的场所,要在z-教事务部门和z-教团体的指导下,按程序逐步转化为依法登记和批准设立的z-教活动场所。二是对于一些无历史文化传承且在x-教群众中无广泛影响的措施,因规模较大不易拆除且附件群众居住比较集中,可在拆除z-教造像后转化为群众文体活动场所。三是对于已经建立起来、基本符合佛道教仪轨、有一定x-教群众、z-教界人士基本认可,但不具备独立设立为z-教活动场所条件的,可以就近挂靠在其他同一教别依法登记和批准设立的z-教活动场所下面,由其代为管理。四是对于无法挂靠到其他z-教活动场所,有一定历史传承,有定期庙会活动,或已被列县区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在群众中有需求无违法活动与不良记录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可参照z-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按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登记与规范管理。五是对布局不合理、影响城乡建设规划、有严重安全隐患、组织封建迷信活动、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的庙宇,或为非法z-教活动、_活动提供场地的庙宇,或z-教活动场所已被撤销登记仍然进行教活动的庙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z-教事务部门与其相关部门予以取缔。 (二)关于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政策把握和治理方法,具体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对符合佛道教仪轨和z-教活动场所设立条件的,可批准为z-教活动场所,纳入合法z-教活动场所开放与管理。二是对历史传承、符合城乡规划、管理比较规范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原则上予以保留,按照“县批、乡管、村责”的原则进行管理。三是对神汉、巫婆控制,进行封建迷信或非z-教活动的场所,坚决予以取缔。 五、工作要求 各镇党委、政府要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严格把握政策,坚持区别对待,讲究工作方法,精心组织实施。 (一)强化领导,认真落实。治理乱建庙宇专项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为切实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县上成立了丹凤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书记**,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民政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政法委、 ……(未完,全文共3138字,当前只显示174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开展治理乱建庙宇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上一篇:农村党员培训会议领导讲话稿 下一篇:学制度明纪律守规矩专题党课讲话材料 相关栏目: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