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2篇)
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2篇)

中共**市委 **市人民政府
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

_总书记指出:当年苏区老区人民为了革命和新中国的成立不惜流血牺牲,今天这些地区有的还比较贫困,要加快科学扶贫和精准扶贫,支持和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决不能让一个苏区老区掉队。为认真贯彻落实_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瞄准扶贫对象,确保真扶贫、扶真贫,不断提高扶贫开发工作实效,加快赣南苏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截至2014年底,全市还有贫困户30.82万户、贫困人口105.06万人。从2015年起,优化整合扶贫资金,大力实行精准扶贫,加大扶贫力度,确保扶贫到村到户,减少返贫发生,全市每年实现精准脱贫15万人;确保到2020年实现《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的“两不愁、三保障”(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目标,为我市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打下坚实基础。
二、精准识别
(一)核准底数。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的扶贫对象识别标准、方法和程序,采取按收入倒排、公示公告的方式,以收入为依据,设置排除指标,逐村逐户拉网式摸底排查和精确复核,对不符合政策条件的及时予以排除,确保贫困对象的真实性、精准度。
(二)科学分类。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根据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科学划分“扶贫户、扶贫低保户、低保户、‘五保’户”四种贫困户类型。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扶贫对象,即“扶贫户、扶贫低保户”,针对其不同贫困成因,因户施策、“量身定做”针对性强、组合式的帮扶措施,建立帮扶档案,通过产业扶贫、搬迁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金融扶贫等方式,助其脱贫;对“低保户、‘五保’户”等农村因病因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对象实行托底保障。
(三)建档立卡。按照国家统一的贫困建档立卡要求,完善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资料,建立市、县、乡、村四级与“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平台互联互通扶贫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与贫困户信息直通,做到资源共享。
(四)动态管理。按照脱贫出、返贫进的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以年度为节点,以贫困户脱贫进展为依据,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实现有进有出、逐年更新、分级管理、动态监测。
三、精准施策
(一)大力实施产业扶贫
1.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坚持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宜商则商,大力发展脐橙、油茶、烟叶、茶叶等特色优势产业和养殖业,提高特色产业开发效益;发挥革命老区红色旅游、客家文化生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81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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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元培训补助,提升贫困家庭劳动力创业就业技能;对贫困户家庭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教育实行免费学习,并连续两年每年补助资金1500元,通过2—3年职业教育使他们掌握一门技能,实现就业增收。大力实施“新型农民职业培训”,为扶贫对象免费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2.实施“订单”培训。大力实施“金蓝领工程”,依托全市职业院校资源,根据当地企业用工需求,开展订单式免费技能培训,对企业开展扶贫对象培训实行经济补助,培训期间给予扶贫对象每人100元的生活补助,使每个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掌握1—2项职业技能。免费为扶贫对象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信息等就业服务,帮助贫困对象在本地企业就近就业。对成功介绍贫困家庭成员就业的中介服务机构,每介绍1人给予中介服务机构200元补贴。
    3.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方式。通过购买城市新增的城管、环卫、园林等政府公益性就业岗位,开发一批农村公路养护、保洁、治安巡逻等公益性岗位,用于扶持贫困人口就业。
    4.鼓励能人创业扶贫。凡通过创业带领贫困户家庭成员就业的,经各地就业部门审核后可按规定给予5至30万元贴息小额贷款。
    (五)大力实施保障扶贫
    1.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低保、“五保”补助标准,扩大低保覆盖面,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扶贫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2.完善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扶贫对象由政府逐步纳入代缴范围,让贫困对象享受到养老金保障。
    3.健全医疗保障制度。对扶贫对象由政府出资为其购买合作医疗保险,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保障和大病保险保障,并逐步提高报销比例,争取三年内提高10%。对尿毒症、重性精神病等8种重大疾病实施免费救治,对耐多药肺结核、肺癌等15种重大疾病实施大病救助,减少因病致贫或返贫的发生。
    4.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积极推进“救急难”工作,落实市、县临时救助配套资金,对因病、因灾、因残等特殊原因致贫的困难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并引导社会力量加大扶持救助力度,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5.加大中国福利彩票“苏区﹒荣光”即开型彩票的发行力度。所募集的公益金市、县(市、区)留存部分主要用于扶贫济困,对扶贫对象给予专项资助,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问题。
    (六)大力实施金融扶贫
    1.设立扶贫救助资金。市、县两级财政各筹资10亿元,设立20亿元扶贫救助专项资金,组建**市扶贫开发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扶贫对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贷款担保,并免收担保费用;为吸纳贫困家庭成员就业占用工总人数3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生产提供贷款担保,并减免担保费用;为吸纳贫困家庭成员就业占用工总人数10%以上、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工商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支持。
    2.开展扶贫信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农商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扶贫信贷业务,为辐射带动力强、解决贫困人口就业多、促进贫困户增收脱贫快的企业提供贷款支持;积极实施小额贷款扶贫政策,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生产。由市、县两级财政在年度预算内安排扶贫信贷风险补偿金,对扶贫信贷实行分账核算,进行风险补偿。
    四、帮扶方式
    (一)深入开展结对帮扶。依托“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平台,确保每个贫困村(含省级和市级贫困村,下同)都有帮扶单位,每户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做到工作到村、扶持到户、责任到人。市一级将市直各单位、驻市有关单位安排到贫困村开展驻村帮扶。各县(市、区)统筹安排本地单位与贫困村结对帮扶,做到五年不变,坚持一包到底,不脱贫不脱钩。构建扶贫信息服务平台,实行网上公开,为干部帮扶提供准确的需求信息,鼓励支持干部以自愿认领、结交穷亲的方式帮扶贫困户。
    (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将贫困户、贫困村的需求信息与社会各界的扶贫资源、帮扶意愿进行有效对接、互联互通,实现社会扶贫资源的精准化配置。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赠救助、发展产业、促进就业等各种形式参与扶贫。对社会力量救济性捐赠,先缴入红十字基金会、慈善会账户,凭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对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符合信贷条件的各类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贴息等政策扶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主设立扶贫公益基金。
    (三)用好对口支援平台。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用足用好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和央企对口帮扶政策,发挥对口支援单位职能优势,搭建好项目对接、产业承接平台,积极争取对口支援单位的技术、信息、人才及改革试点等支持,引进中央企业参与**资源开发,加速推进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建立扶贫联系工作机制,争取每个对口支援部委挂点联系一个贫困村,着力推进一批对口扶贫重点项目建设,解决一批难点节点问题,改善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加快脱贫致富。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县、乡两级党委、政府是实施精准扶贫的责任主体,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精准扶贫上,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坚持扶贫开发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难点问题亲自协调、关键环节亲自过问,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推动精准扶贫取得更大成效。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扶贫开发资金持续增长机制,确保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安排扶贫开发投入占本级财政收入比例不低于2%,并随财力的增长逐年增加。各地要管好用好产业扶贫专项资金,不断提高扶贫到户资金占扶贫资金总量的比重,确保扶贫对象优先受益。按照“统一规划、各司其职、捆绑使用、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注重整合涉农部门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支持扶贫对象移民搬迁、发展产业、增加收入。财政、民政、教育、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金融、农业粮食、水利、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电力等职能部门要研究制定并落实好扶持贫困户的特惠政策。
    (三)强化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行业和职能优势,从人才、资金、技术、项目、信息等方面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扶持,保证帮扶措施和任务的落实。各帮扶部门(单位)和个人要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通力协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推进。扶贫部门要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牵头协调,整合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四)加强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扶贫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扶贫工作保障机制,做到机构设置、职能调整、人员编制、经费预算与扶贫工作任务相适应,并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县、乡两级扶贫部门力量,切实满足工作需要。11个片区县(市、区)的乡(镇)和非片区县(区)有2个以上贫困村的乡(镇)要有扶贫办公室,按照扶贫工作任务配备2—3名专职扶贫工作人员,并配备固定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其他乡(镇)要配有扶贫专门干部。乡(镇)扶贫专干享受扶贫工作津贴,保证其待遇不低于乡(镇)农、林、水、计生等部门工作人员的待遇。
    (五)夯实基层组织。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选好配强贫困村的领导班子,尤其要选好村党支部书记,完善村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基层干部待遇,鼓励和支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加强农村致富带头人队伍建设,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市对县、县对乡的督促检查机制,科学整合重要考核事项,弱化对贫困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的考核,重点加强减贫数量、贫困人口收入增幅、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情况的考核。统筹考核管理和结果运用,将精准扶贫列为“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扶贫开发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内容。严格实行奖惩制度,对在帮扶工作中有实招、干实事、见实效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










    中共**市委 **市人民政府
    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5 号)、《中共**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市发[2015]1号)等文件精神,切实瞄准扶贫对象,确保真扶贫、扶真贫,不断提高扶贫开发工作成效,加快我市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对经精准识别建档立卡的扶贫对象(23541户、78914人),从2015年起实施精准扶贫,大力实施“六大”扶贫工程,每年稳定脱贫2.5万人 ……(未完,全文共13077字,当前只显示472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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