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新兴媒体宣传管理中心关于微信、微博管理工作制度 | ||
| 县新兴媒体宣传管理中心关于微信、微博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全县各微信、微博在对外宣传中的积极作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县各微信、微博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监管、统筹规划、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0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第五条 全县各微信、微博的主体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拟发布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对微信、微博发布的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负责。 第三章 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 第六条 全县各微信、微博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具体审核程序为:由微信、微博主体单位的编辑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并提出发布申请,主体单位的部门负责人或责任编辑负责核稿和审核,最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发布。审核通过的信息内容,由指定管理员统一操作发布。相关资料由编辑部门存档备查。 第七条 信息采编要求。全县各微信、微博主体单位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要注明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第四章 微信、微博管理 第八条 任何人未经主体单位分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微信、微博 ……(未完,全文共866字,当前只显示52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新兴媒体宣传管理中心关于微信、微博管理工作制度) 上一篇:县长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下一篇:县关于加强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相关栏目:宣传 普法 宣传讲话 管理 财政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