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在县城主城区开展街道综合治理实行分片目标责任管理的方案 |
| 关于在县城主城区开展街道综合治理实行分片目标责任管理的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断提高县城管理水平,切实优化发展环境,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按照《嵩明县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城区实际,决定对县城街、路实行分片目标责任管理。现就开展城区综合治理的有关内容和责任分工明确如下,请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综合治理,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大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6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一)包卫生。各单位责任区域内,禁止门前出现“店外店、店外摊、店外棚”;禁止门前占道洗车、修理、制作加工、堆放杂物;禁止门前停放车辆、摆放移动式广告;禁止在电杆、树木及墙面吊挂衣物、张贴广告;禁止门前乱倒、乱扔、乱排废水、垃圾,做到用容器装放并按指定地点倾倒垃圾。保持店铺卷帘门清洁卫生,门前做到无烟头、纸屑、果皮、废土等垃圾;无积水、痰迹、油污;无擅自刻画、挂贴、喷涂等现象,临街外立面墙体应当保持完好整洁,及时铲除“牛皮癣”小广告,不留后患。 (二)包绿化。各单位应当保持责任区域内的行道树、绿篱、草坪、花木等绿化带及其设施的整洁、美观、完好;严禁穿越绿篱、爬树、攀枝、摇树、断枝、采摘花果、刻划树木;对缺株、枯死树木和损坏的草坪要及时补植;严禁在树上钉钉、架线、挂物、拴系物品和牲畜、悬挂广告牌、指示牌以及倚树盖房、搭棚等行为;发现损坏花草树木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告。 (三)包秩序。负责维护门前公用设施,确保门前路标、路牌、公益广告、垃圾桶等公用设施不受损坏;发现打架斗殴、吵闹事件应及时制止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包文明。负责教育辖区内居民和交通参与者强化文明意识,养成文明习惯,做到文明出行、文明经营,对发现行人、车辆闯红灯、违规乱停乱放机动非机动车辆,从事经营、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态度恶劣等情况要及时纠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把县城街道综合治理工作摆到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认真组织“门前四包”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工作研究,精心组织实施,强化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 ……(未完,全文共1587字,当前只显示95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在县城主城区开展街道综合治理实行分片目标责任管理的方案) 上一篇:驻村帮扶工作队典型材料 下一篇: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情况汇报 相关栏目:城建 社区 乡镇社区 综治 综合论文 规章制度 管理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