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反馈意见表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反馈意见表
目录(章节) 《条例》实施存在的问题及修改理由 修改意见
总 则 1、未明确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未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法定化。
2、未明确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实现途径或“怎么管”的问题 1、建议明确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2、建议明确“管业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9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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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建议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技术机构及工作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3、建议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本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架构以及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安全防范措施的主要内容及风险公告。
    4、建议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细化支出项目。
    5、建议明确并细化生产经营单位的现场带班制度。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1、只明确了属地监管责任,未明确分级监管责任
    2、未明确乡镇、街道办、开发区、园区等基层组织建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3、未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 1、建议明确并细化省、市、县三级安监局的分级监管责任;在属地监管的基础上,省、市、县三级安监局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直接监管。
    2、建议明确“在乡镇、街道办、开发区、园区等基层应建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按亿元国内生产总值配备不少于多少人的要求配备安监人员”,并增加对一线安全监管人员的物资、技术、生活保障。
    3、建议建立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制度,对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黑名单”管理。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1、未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预防制度
    2、未建立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1、建议建立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 ……(未完,全文共1291字,当前只显示77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反馈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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