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
| **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一、总 则 (一)编制目的 加强洪涝台旱灾害及相关防御工程险情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工作依法、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洪涝台旱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洪涝台旱灾害主要包括:江河洪水灾害、山洪地质灾害、内涝灾害、台风灾害、干旱灾害等。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以人为本、民生至上的理念,把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供水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减少洪涝台旱灾害造成的损失;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行政区域内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责任主体;区级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支持、指导、督促预防和处置工作。 3.依法实施,科学调度。坚持依法开展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规范防汛防台抗旱行为;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努力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洪涝台旱灾害和工程设施险情时,属地政府(街道办事处)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规范有序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5.强化基层,依靠群众。坚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方针,加强基层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提高基层和群众防汛防台抗旱的能力。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区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实行“一个总指挥部+二个分指挥部+预警发布中心”的防汛防台组织指挥体系。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村、社区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负责本辖区或本单位的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防汛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72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区文广局:负责旅游度假区防汛防台抗旱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做好游客安全转移和旅游景点关闭等应急工作;开展防汛防台避洪安全知识宣传,提高旅游从业人员和游客的防灾减灾意识;负责监督、指导所辖传媒机构及时向公众发布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部署以及台情、汛情、旱情信息,做好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宣传报道。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台汛期全区环境卫生工作,保障环卫工人的人身安全;及时向区防指提供电力设施、环卫设施损坏等受灾损失情况及抢险修复情况。 区卫计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做好传染病的预警、监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医务人员开展防病治病工作;及时向区防指提供本系统受灾损失情况。 区安监局:负责工矿和危化企业、危化品仓储的安全监督管理;及时向区防指提供防汛防台期间的安全生产情况。 区环保局:负责行洪排涝及干旱期间的水污染监测,依法查处偷排污水污染环境的行为。 区气象局:负责暴雨、干旱、热带气旋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建立完善的预警体系;及时提供短期天气预测,中长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天气信息,提供防汛防台抗旱气象资料;参加防汛防台抗旱会商。 区城改办:负责做好城中村改造在建工地防汛防台安全检查;组织做好临时工棚、易出险地段人员的安全转移准备工作;及时向区防指提供本系统受灾损失情况。 **商贸产业园管委会:落实园区内在建工程、家私仓储、广告牌、易出险地段防汛防台期间的安全防护措施;指导园区商户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及时向区防指提供本系统受灾损失情况。 (二)办事机构 区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汛办),区防汛办设在区农水局,负责区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编制全区防汛防台抗旱预案;掌握雨情、水情和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情况及防汛防台抗旱动态,编制和发布汛情、旱情通告;检查督促、联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程设施和毁损工程的修复及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检查督促各镇街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总结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并做好与市防汛办及区应急办的通联工作;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其他防汛防台抗旱组织机构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落实防汛防台抗旱责任制,明确人员和职责,按照区防指指令和预案,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城镇社区、行政村设立防汛抗旱工作组,协助开展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避险等具体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监测与检(巡)查 加强对洪涝台旱灾害的监测、预测工作,完善监测、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评估与分析;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洪涝台旱灾害监测 组织农水、国土、气象等部门开展台风、暴雨、干旱及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提供气象、水文的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成果及地质灾害监测资料;易发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地区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城镇社区、行政村以及企事业单位应当确定监测预警员,落实监测预警职责。 2.水利工程巡查 水库、山塘和其他水利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日常巡查与安全监测制度,定期开展汛前、汛中、汛后的防洪检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及时进行除险加固,消除隐患。 3.防汛防台抗旱检查 (1)区防指应当在汛前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汛检查,实行以“五查”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存在防汛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2)农水、住建、城管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基础设施的防汛防台抗旱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行政村以及各企事业单位应当在汛前组织开展防汛自查和检查。 (二)预防预警信息 1.汛情信息 (1) 监测预警信息内容 监测预警信息包括气象、水文、国土等方面内容,具体根据各行业相关规范和各单位相关规定进行监测、采集、传输、处理和发布。各单位对其发布的监测预警信息内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 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方式和标准 预警信息发布实行统分结合方式, 由区防指统一部署,在启动防汛或防台Ⅱ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各有关单位按照区防指的监测预警信息格式提供预警内容,由区预警中心统一对外发布;在启动防汛或防台Ⅲ级、Ⅳ应急响应时,各有关单位根据行业规定自行发布预警信息。 2.工程信息 当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区防指。 当涵闸、泵站等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区域预警,并向区防指报告。 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设计标准严格控制水位。出现险情时,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所在镇和区防指报告。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洪涝台灾情信息 (1)洪涝台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防汛防台应急期间,重大突发汛情灾情信息由区防指统一对外发布。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一个口子、一个标准、第一时间”要求,加强信息的采集、核对和报送,在报区防汛办备案后,方可按条线上报,不得以任何理由迟报、瞒报、漏报。 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加强旱情监测,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和用水情况。当发生干旱时,每5天向区防指上报一次旱情。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 (三)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防御洪涝台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台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人、防汛防台抗旱队伍,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利工程建设任务,对病险水库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和各类专项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充足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防台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畅通。健全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防台抗旱日常管理工作,在江河、水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由当地政府(办事处)依法强行拆除。 2.降雨实时预警 区气象局应加强降雨监测,当出现强降雨时,及时向区防指报告,区防指收到区气象局的降雨信息后,立即向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发出预警。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接到降雨预警后,应及时向有关地区发出预警。 3.台风灾害预警 区气象局加强台风监测和预报,根据《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及时对台风影响情况进行预警。接气象部门台风预警后,区、镇(街道)两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发布,各部门按有关预案做好相关工作。 4.山洪地质灾害预警 有关镇、街道、村和单位都要落实巡查预警员,汛期坚持每天巡查,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快速转移群众,并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防指。 5.干旱灾害预警 当梅雨期降雨严重偏少或其他时段长时间干旱、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河道水位偏低时,区防指应按规定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做好抗旱的各项准备工作。 6.水利工程险情预警 当水利工程发生险情或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 ……(未完,全文共18629字,当前只显示448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上一篇:两学一做的工作方法 下一篇:致全体政协委员的一封信 相关栏目: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