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推行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工作机制考评暂行办法 |
| **县推行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工作机制考评暂行办法 为推行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通辽市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工作考评暂行办法》(通稳发[2016]2号)、《**县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行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开稳发〔2016〕1号)和《**县维护_工作信息搜集会商研判和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开党政法字〔2015〕9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镇、场、街道、工业园区、县直各部门、驻县中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9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2、梳理筛选形成清单并上报。每月18日前,认真梳理排查出来的不稳定问题,筛选确定重大不稳定问题,填写形成《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同时上报县委维稳办备案(3分)。 3、确定责任主体和责任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列入《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的每一个问题,逐一确定化解_的责任主体、责任领导和具体措施,且化解_措施具体可操作(6分)。 4、积极推动问题的化解_。责任主体履行化解_职责,牵头组织落实各项化解_措施;能化解的问题全力化解,一时化解不了的,切实做好_工作;化解工作有记录可查(6分)。 5、认真参与月度例会排查、季度会商研判。按照县委维稳办通知要求,积极出席月度例会和季度例会,如实汇报工作落实情况和即时进度,主动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措施(3分)。 6、落实督查督办制度。对所辖的化解_重大不稳定问题责任主体进行督查指导;按照县委维稳办下发的《协调督办通知》要求,对前期化解不力的重大不稳定问题攻坚克难,力争实现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化解(3分)。 7、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落实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各项制度机制,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3分)。 8、建立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工作台账(3分)。 (三)工作成效(50分) 1、未发生有影响的重大不稳定事件(20分)。 2、重大不稳定问题年化解率80%以上(10分)。 3、重大不稳定问题未引发重大_性事件(20分)。 (四)工作创新(加分项) 年度内工作经验做法被介绍、宣传、推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加分。 1、中央维稳办介绍推广的,每次加10分。 2、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批示肯定或自治区党委维稳办介绍推广的,每次加5分。 3、国家级媒体报道的,每次加8分;自治区级媒体报道 ……(未完,全文共1708字,当前只显示102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推行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工作机制考评暂行办法) 上一篇:“法律服务跟着矛盾走”活动情况汇报 下一篇:辩论赛反方陈词:银行业务发展优先 相关栏目:其他重大节日纪念日专题 安全讲话 工商 调研报告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