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_费收缴工作集中清理和专项检查整改措施
关于_费收缴工作集中清理和专项检查整改措施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_费收缴工作集中清理和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整改措施如下:
一、整改对象
全县各_委(总支)和全体_员。
二、整改内容
2008年以来_费收缴工作存在问题,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_员_性意识不强,把交纳_费当作小事或不当回事,交纳_费不自觉、不主动等。二是_员组织观念淡薄,没有按月及时交纳_费,无故拖延_费交纳时间,超过六个月甚至更长时间不交纳_费等。三是_员对_不忠诚,没有根据个人实际收入,按照规定比例和标准交纳_费,甚至想方设法隐瞒收入少交_费,个别_员在单位调整过程中漏交_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0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更多相关文章:关于_费收缴工作集中清理和专
  • 关于_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情况报告

  • _费收缴工作专项督查调研重点任务情况汇报

  • 发展_员、_费收缴及组织生活工作汇报

  • 两学一做“规范_费收缴、提高_性意识”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 关于省管_费收支公示情况汇报

  • 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_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 县民政局_总支关于_费收缴情况的自查报告

  • 发展_员工作、_费收缴自查报告

  • 乡_委_费收缴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 街道_工委_费收缴情况自查报告

  • 镇_费收缴自查情况汇报

  • 关于_费收缴、使用、管理自查情况汇报

  • 街道_工委关于_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 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职工定期普发的奖金、绩效工资)为计算基数;二是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_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三是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_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个人承担的养老、医疗保险和个人所得税不列入计算基数。
    三、严格执行_费交纳比例。区分四种情况:一是在职_员每月工资收入(税后)3000元(含)以下的,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至5000元(含)的交纳1%,5000元至10000元(含)的交纳1.5%,10000元以上的交纳2%;二是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_员,每月根据_费计算基数,参照在职_员规定交纳_费;三是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_员每月收入5000元以下的按0.5%交纳_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_费;四是农民_员、学生_员、下岗失业的_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_员、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_员每月交纳_费0.2元。
    四、严格落实_费收缴责任。各_支部要履职尽责,督促_员自觉足额交纳_费,并认真登记,作为_员交纳_费的凭证;每季度向_员公布一次_费收缴情况,包括每名_员实际交纳_费情况;及时将_员交纳_费上缴至上级_委(总支),并将_费缴纳清单交由上级_委(总支),由_委(总支)开具_费收据。每季度末月30日前,各_委(总支)携带_支部上缴的_费收据存根及_费缴纳清单向县委组织部缴纳_费。各_组织要指定_费管理人员,妥善保管_费及相关档案,_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五、严格落实_费收缴纪律。区分三种情形:一是对无正当理由,超过一个月未交纳_费或少交_费的,_支部给予通报批评、限期补交、记实扣分;对拒不按要求补交_费的,按程序进行劝退或组织除名;对超过六个月未交纳_费的,遵照_章有关规定,按自行脱_处理;对未交或少交_费、工作单位已调整的,由原_支部通知_员,限期补交。二是对长期拖延,不能按时上交_费的_支部,上级_委(总支)要提出严肃批评,督促立即补交。三是对违反_费收缴规定的个人和组织,依据《中国共产_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加强督查检查。
    县委组织部对2008年以来的_费工作专项整治进行普遍检查。各_委(总支)也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所属 ……(未完,全文共2184字,当前只显示131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_费收缴工作集中清理和专项检查整改措施

    上一篇:“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专题学习研讨发言材料
    下一篇:局领导班子考察报告

    相关栏目:_委 _务讲话 督查 剖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