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县诚信计生工作试点实施方案
县诚信计生工作试点实施方案
(初 稿)

为创新管理服务机制,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切实维护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省、市对诚信计生工作的安排和部署,根据国家、省关于实施诚信计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和《怀化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意见》要求,决定在全县推行诚信计生工作试点。为使该项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积极构建“政府诚信、群众互信、个人守信”的诚信计生工作模式,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依法行政,强化诚信道德、服务意识、制度建设,注重利益引导、服务关怀、宣传倡导,维护群众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营造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计划生育工作新格局。
二、目标任务
2016年在**镇**村、**镇**村开展试点工作。
2015年,全县50%以上的村(居)推行诚信计生工作,其中1 0%以上的村(居)建成诚信计生示范村(居)。
2016年,全县全面推行诚信计生工作,并逐步扩大示范村(居)范围。
三、政府承诺
诚信计生实行的是政府诚信、干部践信、群众守信、村(居)民互信。
县级人民政府承诺为计划生育家庭及参加诚信计生小组的群众落实如下各项政策。
(一)对相关计划生育家庭,除享受国家、省定奖励扶助政策以外,享受本县计生利益导向相关奖励扶助政策:
1.对全县不满60周岁的农村独生子女户、两女结扎户(以下简称“两户”)自愿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由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14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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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农业部门为农村“两户”对象优先安排农民科技培训。
    (4)畜牧水产部门对农村“两户”对象办理规模养殖场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项目扶助资金。
    (5)水库移民管理部门在实施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时,对农村“两户”给予优先安排。
    (6)人社部门优先安排农村“两户”对象参加技能培训并享受国家的培训补贴,优先推荐就业,符合贴息条件的优先安排贴息贷款。
    (7)民政部门对农村“两户”对象中符合农村低保、医疗救助条件的优先予以救助,对在生产、生活中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优先予以救济并优先安排危房改造项目。
    (8)商务部门为农村“两户”对象优先审批办理“万村千乡”农家店。
    (9)团委、妇联每年扶助的贫困学生必须是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子女;在开展妇女培训和再就业时,优先安排计划生育家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将农村“两户”对象列入“希望工程”及各类帮扶活动救助对象;组织牵手留守儿童活动时,农村“两户”家庭子女应占50%以上。
    (10)残联在开展残疾人康复救助和扶贫帮困活动中,在同等条件下先安排农村“两户”残疾人对象的扶助治疗和0-6岁残疾儿童的抢救性康复治疗;优先安排农村“两户”对象残疾家庭无房户或危房户改造。
    (11)经科信部门把农村“两户”对象优先列入科技示范户。
    (12)农村信用社应优先为农村“两户”发放贷款,用于扶持项目建设。
    四、具体内容
    (一)双向承诺的内容
    1.村(居)向群众承诺的内容:在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生活、就医、保障、卫生、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等方面提供全力扶持和帮助,公开、公平、公正地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
    2.群众向村(居)承诺的内容: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履行计划生育义务,依法结婚,按政策生育,主动落实有效避孕措施,按时参加妇检,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
    3.承诺的目标人群:① 生育重点对象;②未交清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家庭;③已婚育龄夫妇“三代”人员(财产代管人员、土地代耕人员、孩子代养人员);④在育龄期内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家庭;⑤出租房屋的家庭;⑥其他有必要签订的家庭。
    (二)守信监督程序。以村(居)民自治公约为依据,通过签订诚信计生承诺书,约定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权益和义务,共同履约,互守诚信,相互监督。村(居)不履行承诺,参加承诺的家庭有权向上级反映;乡镇党委、政府要进行调查核实,督促村兑现承诺;不兑现承诺的,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按有关政策对相关干部进行处理。群众违反承诺或未承诺,暂缓享受各种惠民政策,并计入其诚信计生信用记录,作为有关部门和机构为其办理有关手续和事项的重要依据。
    (三)部门联动措施。按“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原则,建立诚信计生信用基础数据库,在相关部门之间实现共享。财政、公安、人社、教育、卫生、民政、住建、农机、畜牧、水利、移民、国土、农业、林业、财政、工商、房产、药监、司法、交通、法院、电视台、商务、团委、妇联、残联、经信、农办、信用社、计生、政务中心等部门在落实有关政策、办理相关证照和提供相关服务时,须查验由乡镇、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诚信计生证明》,对持有《诚信计生证明》的村(居)民予以优先优惠办理,对不能提供《诚信计生证明》的暂缓办理,并做好解释和思想工作,引导其取得《诚信计生证明》后再予以办理。各部门在办理工作中,未查验其证明、信用记录就办理相关手续的,将由县纪检监察、组织部门严厉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经办人员责任。
    五、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2016年8月上旬)
    一是开展集中学习。分别组织县、乡、村人口计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县关于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开展诚信计生的任务、原则、方法、步骤等;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县、乡分别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组织领导、经费保障、人员分工等。三是整合部门政策。召开县直涉农部门负责人民主议事会,统一思想认识,出台部门文件。
    2.试点阶段(2016年8月中旬-9月底)
    一是确定试点单位:**镇**村、**镇**村。
    二是在试点单位广泛宣传发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品等载体,充分宣传诚信计生的内容和开展诚信计生的重大意义,通过广泛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开展诚信计生活动的认识。组织宣传小分队,分村、分组入户宣传,讲明形势、讲清要求,动员每一个育龄夫妇自觉参与诚信计生活动。
    三是健全服务小组。健全好村级协会理财小组、文艺宣传小组、红白喜事小组、环境卫生小组、老年活动小组、诚信评比小组、诚信监督小组等群众自管组织。
    四是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奖励惩罚、组织保障和效果评估等有关制度,进一步完善计生奖扶、政务公开、证件办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等相关制度。
    五是召开群众大会。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宣传诚信计生工作。
    六是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按“两上两下”要求修订《村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或《村规民约》制定《诚信计生协议书》。
    七是组建诚信小组。育龄妇女在相互信任的前提下,通过双向选择,自愿组合成立诚信计生小组,民主推选诚信计生小组长。
    八是公开签订协议书。在群众充分了解协议书内容的基础上,举行签字仪式,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参考格式附后),由乡镇计生办、村(居)委会与计生诚信小组长及小组全体成员共同签订《协议书》,成员与诚信小组长签订《诚信计生保证书》。
    九是规范服务阵地。进 ……(未完,全文共6175字,当前只显示297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诚信计生工作试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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