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食药所关于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
| ****食药所关于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活动,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根据市局相关要求,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组织领导 为深入贯彻市局对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所辖区范围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督管理,我所立即召开了所务会,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我所下午范围内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行动,解决当前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8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5)未按要求进行自查自纠、药品电子监管上传数据不及时的。 (二)药品零售及零售连锁门店环节 1、重点整治内容: (1)进货来源把关不严,从非法渠道进货; (2)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产品的销售去向不清; (3)购销资质档案不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 (4)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购销票据和记录不真实; (5)连锁门店应统一药品购进渠道; (6)执业药师(驻店药师)及药学技术人员应在职在岗; (7)中药材、中药饮片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供货企业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2、重点检查企业: (1)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和医院周边的零售药店; (2)近两年受过行政处罚的、信用等级为失信和严重失信的零售药店; (4)近一个时期有群众举报的; (5)属于单体药店,且管理基础薄弱的; (6)列入非法药品广告黑名单的; (7)未按要求进行药品电子监管数据上传的。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3月底至2015年4月初):印发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统一思想,增强集中整治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4月初至2015年4月中旬):辖区内所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均要对照集中整治要求进行自查自纠,查找问题,积极整改,排除风险,消除隐患。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 (三)集中检查阶段(2015年4月中旬至8月底):对照本方案工作重点,梳理确定重点检查企业。对管辖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全面检查,对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处罚。 (四)总结阶段(2015年9月初):集中检查结束后,办公 ……(未完,全文共1649字,当前只显示99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食药所关于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上一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报告 下一篇:局三严并举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相关栏目:药品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