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浅议简政放权后如何加强税收征管工作
浅议简政放权后如何加强税收征管工作

近年来,总局按照_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先后取消和下放了包括对纳税人申报方式的核准、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等在内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33项,进一步明晰了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提高了税收管理法治化和科学化水平,随着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可能还会有一些涉税审批事项将被调整取消。面对这种调整或者说改革,基层税务机关在落实总局、省局“简政放权”具体措施时,该放的权放掉了,但由于受制于制度层面和操作层面诸多因素,感觉后续的管理有一定的难度,致使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面临严重挑战。因此,如何确定管理事项与职责,把该放的权放掉,把该管的事管好,不断创新管理手段,全面提升税收征管质效,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课题。我就简政放权后如何加强税收征管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对简政放权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一)简政放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全面深化改革是s__会议做出的重大决定,经济_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_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2013年《__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的定位与要求。简政放权,就是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两者之间的关系,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该管的事情管好。通过简政放权,激发市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9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更多相关文章:浅议简政放权后如何加强税收征
  • 农村税费改革后如何提高村干部工资待遇的对策与建议

  • 浅谈物价上涨后如何确保官兵伙食保障质量

  • 停止收费后如何做好基层工商所建设

  • 工商部门停征“两费”后如何保障各项工作到位

  • 停收两费后如何强化工商行政管理职能

  • 关于两费停收后如何加强非公经济的监督管理的思考

  • 两税合并后如何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 银行上市后如何转变经营管理理念

  • 行政村规模调整后如何强化村级财务管理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 关于信用卡透支后如何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几点思考

  • 进入wto后如何缩小副物贸易差距

  • outlook崩溃后如何抢救其中的邮件数据

  • 取消农业税后如何加大农村税改工作力度

  • ,简政放权一定要注重核准一个“该”字。要从有利于“法治”“效率”“公平”上去衡量什么该简该放,什么不该简不该放,什么宜事前_,什么可事中事后_。笔者认为对办理税务登记核准、扣缴税款登记核准、纳税申报方式的核准可以取消,因为这些事项没有法定的需经行政核准审批的条件,而是一种法定必须,没必要设限。但对停业和复业登记的核准、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审批则不应取消。因为,取消停业和复业登记的核准,客观上不但没有起到维护纳税人权益减轻纳税人负担的作用,相反只是增加了非正常户产生的几率,增加了税务机关管理的难度,会造成税收流失,产生税负不公的问题,从而容易激发征纳矛盾,损害征管效率。现在,既然总局取消了核准,就应加强停复业报告制度或备案登记制度,同时强化对停复业的巡查监管。取消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审批,有违发票管理办法的法定设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五条明确规定:“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的纳税人,发票使用量较大或统一发票式样不能满足经营活动需要的,可以向省以上税务机关申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印制发票的企业应按照税务机关批准的式样和数量印制发票”说明,准许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是有前提条件的,是法定的行政许可项目,如果取消审批,基于冠名发票的广告效应,将有较多的纳税人要求印制,税务机关将难以把握是否符合条件,也难以掌控印制的式样、数量,势必给发票管理带来很大的麻烦,冲击税收征管的基础。为此,取消审批后,我省对印制冠名发票实行了报告制度,要求在受理环节对报告印制冠名发票的资格条件进行必要的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受理。实际上依然是进行着把关,因而,这样的放权实无必要。_总理李克强在2014年1月8日主持召开_常务会议时也指出,“通过清理并逐步取消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使简政放权成为持续的改革行动。”简政放权的呼声越来越高,但笔者认为人民群众对税务部门最大的期盼是尽快合并两套税务机关,最有效地减少纳税人接收管理的负担。而不是在一些业务规定上的跟风做变化。
    三、简政放权后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以骗取发票逃避纳税义务为目的的走逃户越来越多,基层税务机关却难以作为;二是创业动力、市场活力得以空前激发,市场主体井喷,电子商务蓬勃发展。据商务部统计,2013年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3.02亿人,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0万亿元,其中,网络零售市场交易额规模超过1.85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7.8%。据2014中国互联网大会开幕论坛上消息,2014年上半年我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额规模达1.1万亿元。预计,到2020年,中国网络零售市场规模最高将增长至4.2万亿元。目前,电子商务主要的模式有B2B、B2C、C2C三种,B2B、B2C两种业态基本没有税收问题,存在税收漏洞的只是C2C中的一部分,由于网络交易虚拟面广,税收征管难度大,网络交易税收流失严重,据业内人士粗略测算,C2C商家全年未缴或少缴税额达百亿元。税务机关监管网络市场服务电商平台纳税人堵塞税收漏洞的压力日益增大。
    四、解决这两个突出问题的办法措施。
    (一)强化税务登记管理。一是强化走逃后非正常户的异地协作管理,特别是加强国地税之间合作。首先,将彼此认定的非正常户纳入税收信用体系“黑名单”,在重新办理或异地办理税务登记时由相关征管系统自动监控显示,在未解除非正常户认定前不得也不能办理税务登记;其次,在限供发票的基础上实行更大的约束,比如联合处罚、共同强制。二是强化网络市场监管措施,对电子商务平台实施有效的监管登记制度。首先,主管电子商务的相关部门应制定并完善针对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体系,商务平台应根据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建立健全电子实名认证制度。其次,完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建立专门的电子商务活动税务登记制度。对从事电子商务的单位和个人,在办理网上登记手续之后(即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必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电子商务活动的税务登记,提供有关网络材料。
    (二)加强纳税申报监控。
    对非正常户,主要强化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动态管理。一是强化“事前预防”,通过加强税源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切实做到户籍清、管户明,力争对走逃户发现苗头早、情况预判准。二是强化“事中监控”,对每月征收期后仍未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及时上门催收,掌握其生产经营的变化情况,查清未申报纳税的原因,对非正常户实行定期实地调查,对恢复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及时督促履行纳税义务,对准走逃户进行有效监控。三是强化“事后追查”,密切加强同工商、地税等相关部门的配合,确认走逃户的真假,重点加强对通过“换人不换主”、“换证不换人”等经营方式逃避纳税的企业的管理,加大对“假走逃 ……(未完,全文共4641字,当前只显示257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浅议简政放权后如何加强税收征管工作

    上一篇:经济新常态下房地产案件化解情况的调查报告
    下一篇:公司安全管理年终述职报告

    相关栏目:综合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