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红城最美的哥的姐”评选活动方案
“红城最美的哥的姐”评选活动方案

为全面树立良好的出租车从业人员形象,进一步提高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城市现代文明程度,根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乌兰浩特市2013年-2015年市民素质提升工程规划》和《关于组织开展“最美红城人”系列评选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经市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红城最美的哥的姐”评选活动。为确保评选活动深入、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通过开展“红城最美的哥的姐”评选活动,强化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推动出租车驾驶员在城市出租汽车行业形成规范运营、安全行车、文明服务,进一步提升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和整体形象,不断提升城市现代文明程度,确保“最美红城人”系列评选活动取得实效。
二、目标任务
(一)提高服务意识。通过开展“红城最美的哥的姐”评选活动,使广大出租车驾驶员充分认识到优质规范服务,既是城市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提高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安全、优质、便捷的服务,作为市委政府关注民生、服务市民的纽带和桥梁抓实抓好。
(二)解决突出问题。按照让广大群众满意的标准,着力解决出租车运行过程中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通过宣传教育、规范治理,有效遏制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态度差、拒载、绕路、不使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0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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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推荐“红城最美的哥的姐”活动。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通过广大交通民警根据的哥的姐遵守交通法规等情况,在2013年10月1日前推荐20名以上“红城最美的哥的姐”入围人选。
4.开展出租汽车公司推荐“红城最美的哥的姐”活动。全市7家出租汽车公司根据的哥的姐平时的综合表现,在2013年10月1日前每家出租车公司推荐不多于5名“红城最美的哥的姐”入围人选。
5.开展出租汽车管理所推荐“红城最美的哥的姐”活动。市出租汽车管理所根据出租汽车运营管理情况,在2013年10月1日前推荐20名以上“红城最美的哥的姐”入围人选。
6.开展社区推荐“红城最美的哥的姐”活动。由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各街道办事处配合,根据各社区对的哥的姐社会好评程度等,在2013年10月1日前每个社区推荐不多于2名“红城最美的哥的姐”入围人选。
7.开展的哥的姐互相推荐“红城最美的哥的姐”活动。由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广大的哥的姐互相推荐身边熟悉的最美的哥的姐,根据个人所得票数在2013年10月1日前推荐出50名以上“红城最美的哥的姐”入围人选。
8.在各中小学校开展“我身边最美的哥的姐”推荐活动。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在各中小学校以主题班队会方式开展“我身边最美的哥的姐”推荐活动,让广大中小学生把身边的确有代表性的最美的哥的姐推荐出来,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在2013年10月1日前推荐出不多于150名“红城最美的哥的姐”入围人选。
9.开展“红城概况我知道”知识竞赛活动。由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向的哥的姐发放乌兰浩特市概况资料(包括乌兰浩特市简介,市区街路情况、宾馆饭店情况等),并在2013年10月1日前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活动,评选出至少50名优胜者,给予奖励,并作为“红城最美的哥的姐”入围人选。
上述9项活动中推荐出来的“红城最美的哥的姐”入围人选须在2013年10月10日前,填写入围人选推荐表及先进事迹材料(参选理由),经本人、所在出租汽车公司及其他推荐单位签字盖章后,上报至市出租汽车管理所,由市出租车管理所对推荐材料进行整合后,上报至“红城最美的哥的姐”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评选候选人阶段(2013年10月10日—30日)
由“红城最美的哥的姐”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成评选组,对上述9项活动中推荐出来的“红城最美的哥的姐”入围人选进行综合评选,评选出200名候选人。具体标准如下(总分100分):
1.车容车况好(20分)。遵守车辆保洁维护制度,车辆质量状况良好,安全服务设施齐全有效,车容车况整洁美观。
2.政治素质好(10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自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和行业窗口形象,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
3.职业道德好(10分)。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扶危济困,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文明服务好(30分)。遵守出租车客运服务规范,表达能力强,自觉使用文明用语,仪表整洁、举止端庄、热情服务,在服务对象中具有良好的声誉。
5.守法经营好(30分)。遵守出租车营运规定和交通规则,一年内无经营违章记录,3年内无行车安全责任事故,在日常营运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与市交通局和出租汽车公司核实后,视情况予以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1)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行业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次加1分;
(2)通过网络、电话、短信获得乘客投票的,每人次加0.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3)经所在社区或出租车公司推荐的,加3分;
(4)有见义勇为、救死扶伤先进事迹的,每次加3-5分;
(5)有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行为的,每次加3分;
(6)获国家级荣誉称号或优秀事迹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宣传的加10分;获自治区级荣誉称号或优秀事迹在自治区级新闻媒体宣传的每次加5分;获盟级荣誉称号或优秀事迹在盟级新闻媒体宣传的每次加3分;获市级荣誉称号或优秀事迹在市级新闻媒体宣传的每次加3分;有其他优秀事迹,产生较大社会反响的每次加2分。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交通局、市交警大队和出租汽车公司核实后,视情况予以减分,每次减2分,最多减20分:
(1)车容车貌达不到“六净、一亮”(车身净、车厢净、座套净、玻璃净、牌照净、轮胎净、灯光亮)的,未按要求使用座套、座套不整洁、在出租汽车上随意张贴广告或其它宣传品的;
(2)故意损坏GPS设备或发生故障不及时检修而继续运营的;
(3)营运时未按规定随车携带出租车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未按规定随车携带合格消防器材的;
(4)违反出租汽车营运管理规定,不按规定在禁止停车路段候客或上下客的;
(5)无正当理由拒载、未经乘客要求另载他人(拼客)或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甩客)的;
(6)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不使用计价器,不按规定主动出具出租汽车专用发票或者出具的发 ……(未完,全文共5445字,当前只显示262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红城最美的哥的姐”评选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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