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论朱元璋反腐机制的当代价值
论朱元璋反腐机制的当代价值

摘 要: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通过对自身执政经历及中国历史上治国理政经验的总结,在洪武年间制定了一系列独具特色、行之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建立了从对人才选任到官吏考核,从对官吏的清廉思想教育到监督问责、赏罚惩戒,再到规范的立法司法等一整套反腐治贪的_机制,获史学界、理论界重视和称道。同时,由于朱元璋作为封建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所具有的历史局限性,这些措施本身存在着不足与缺陷,但从历史辩证法的理论视角分析,批判地审视其反腐倡廉的_机制“古为今用”,对当下我国的反腐廉政建设仍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借鉴价值。
关键词: 朱元璋;反腐机制;廉政建设;借鉴价值
Analysis on the modern value of Zhu Yuan-zhang’s anti-corruption mechanism
Zhao Jing-wen
(School of Mar*ism, Wuhan Te*tile University, Wuhan, 430073, China)
Abstract: Zhu Yuanzhang, the founding emperor of Ming dynasty, formulated a serious of unique anti-corruption mechanisms through his own growing e*periences and summariz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of history, including diversified talent selection, strict official e*amination, strict discipline, comprehensive supervision system, full-scale clean education and a sound legal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38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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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朱元璋的民本思想及儒家为主导的社会意识形态
    朱元璋的思想虽然有着复杂性的一面,但其思想的主流是具有民本精神的儒家思想。朱元璋青少年时代饱尝元末吏治腐败带来的各种苦难艰辛,使他痛恨贪官污吏,体恤百姓,具有反抗不平等社会的民本精神。《明太祖实录》卷三八中记录,朱元璋自称:“昔在民间时,见州县官吏多不恤民,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凡民疾苦,视之漠然,心实怒之。故今严法禁,但遇官吏贪污蠧害吾民者,罪之不恕。”朱元璋作为领导农民起义_元朝统治的领袖人物,深知腐败是导致农民揭竿而起的深层社会根源。他强调以民为本,“食惟民之天,民乃邦之本。”《明太祖实录》卷四一记载,在洪武二年他曾感慨说“农为国本,百需皆其所出。彼辛勤若是,为之司牧者亦尝悯之乎。且均为人耳,身处富贵而不知贫贱之艰难,古人常以为戒。”朱元璋一直反复要重农和恤农,这种深刻的民本思想也是其力行廉政,重典治吏的重要原因。可见,儒家爱民、重民、养民的民本思想不仅对朱元璋有着深远的影响,而且成为明初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意识形态,对进行吏治改革、反腐倡廉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2 朱元璋反腐机制的体系构成
    朱元璋深知反腐之复杂,倡廉之艰辛,认识到必须采取多种手段、运用多种方法,形成有效的整体机制,进行综合治理,决不能单打一、毕其功于一役。同时,坚持打防结合、恩威并重、软硬兼施,不惜施以“重拳反腐”。正因为多种机制相互协调,有效的发挥整体作用,才使得明初的反腐活动有序开展。
    2.1 严格的人才选任、官吏考核机制
    朱元璋反腐整体机制的侧重点是建构官员选拔、任命、考核机制,培育防腐、拒腐、反腐的官吏队伍,从主体和源头抓起,严把官吏入门关和考核关。
    其一,建构从源头上严加_,严格的人才的录用机制。明初百废待兴、百业待举,亟须各类人才,特别是高素质的政府官员。朱元璋十分重视从源头上选才、用才,不拘一格降人才,多途径、多机制选用人才:如科举取士制、荐举贤士制、荐举与考试结合制,科举与保举结合制,提前选用国子监内生员制等。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寻求贤才,广纳天下贤士。洪武元年责令官员“分行天下,访求贤才。”洪武十七年下令“选德行兼能京官遍历郡县,访求贤才,体察官吏”。由于朱元璋选人、用人机制灵活,途径较多,大量被埋没的人才得以发掘,大多得到了重用。既保证了选人质量、才尽其用,又化解了朝野矛盾。
    其二,建构官员提拔擢用,选贤任能机制。朱元璋在官员的选任上注重高素质人才的录用,尽可能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不拘一格降人才。草根出身的朱元璋敢于破除世族门阀制度,不受地域、资格、“世族”限制大胆提拔人才。他在洪武元年说:“善用人者,如良工用木,大小各当其用。”洪武十一年,又强调“资格为常流设也,若有贤才,岂拘常例。今后庶官之有才能而居下位,当不次用之。”若有才能可以破格提拔任用。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号召天下大举贤才:“朕尊古制,举用贤才,各因其器能而擢用之”。举荐贤才,要求根据他们的才华、能力来提拔擢用,而非其他经济、社会和人际关系因素。
    其三,建构严格的官吏考核、升降调整机制。朱元璋为了保证大小官吏在任期间能克己奉公,做出对国家和百姓有益的政绩,建构了严格的官员考核机制和职务升降调整机制。他对官员的考核分为“京察”和“外察”两种方式。京察就是对京城官吏的考核,外察就是对外放官吏的考核。《明史》选举志(三)记载,京察的考核方法为“四品以上自陈以取上裁,五品以下分别致仕、降调、闲住为民者有差,具册奏请。”外察的考核方法为“州县以月计上之府,府上下其考,以岁计上之布政司。至三岁,抚、按通核其属事状,造册具报,丽以八法。”这里的“八法”指的是考核官吏的八个准则:一贪,二酷,三浮躁,四不及,五老,六病,七疲,八不谨。不论内外官吏,任职满三年的进行一考,六年再考,九年通考,每一阶段考绩完成则称为“考满”。考满又分三个不同等级,即:称职、平常、不称职。根据考核的不同等级,对官员进行级别升降调整。
    2.2严明的赏罚惩戒、监督问责机制
    明初尽管有严格的人才选拔和官吏考核制度,但旧官场的恶习使一些官员经不起利益诱惑铤而走险。因此,奖励重用循吏和清官,为官员树立良吏楷模;严惩贪官污吏,从反面对官员进行警戒就成为朱元璋治吏的重要举措。
    洪武十二年,为了树立良好的政风,奖励清正廉洁的官员,规定特定官员在任三年以上没有贪污受贿行为者,在弃官居丧守制期间每月朝廷仍发给半级薪俸;在官三年以内的,按照品级给全俸三个月。谈迁在《国榷》卷六中论及此制时评价:“圣祖特严脏吏,而禄及倚庐,所以劝廉,至详且渥也。”另外,朱元璋还经常赞扬、夸奖勤政爱民、廉洁奉公的官吏,美誉其为:“狂澜之中,砥柱屹然,疾风之余,劲草不偃。”[3]朱元璋奖挹清官廉吏的思想、举措,对明初官员保持清廉作风,起到了积极的引导、推动作用。
    朱元璋在对贪官的惩戒方面毫不手软、手段多种多样。首先,规定官员贪污银两60两以上者,剥皮后用草塞满并悬挂在官府公座旁,残酷的刑罚使官吏胆战心惊、如履薄冰;其次,在全国州县及基层的里、社建立“申明亭”,把官吏所犯罪过写在上面进行公示、进行警戒;另外,将惩治贪官污吏的案例编纂成册并阐明法规,下发官员令其学习、贯彻、恪守、执行。这些严厉的反贪措施震慑朝野,起到了整顿吏治、赢得民心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明初朝廷对官员发放的俸禄极低,仅够支付简单的日常开支。要做清廉之官,必须安贫乐道。例如海瑞在去世的时候家里竟然连棺材都买不起;翰林侍读学士张以宁一生清廉俭朴,临死之际写到“覆身惟有黔娄被,垂橐都无陆贾金。”这是当时廉洁官员生活的真实写照。然而,并非所有官员都能像他们那样甘于忍受贫困的生活,很多官员为了谋取物质上的富足不惜以身犯险,贪官污吏仍然层出不穷。
    朱元璋特别重视对权力进行监督,建构了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不仅设立监察机关和震慑朝野的锦衣卫,还鼓励百姓对官员进行监督,利用民众的力量来惩治贪官污吏。明初的监察机关分中央和地方两级,中央监察机关包括都察院和六科;地方监察机关即各提刑按察使司。各检察机关均有纠察百官的权利,只要发现官吏有违法行为就立即弹劾、动辄必究。为了 ……(未完,全文共8986字,当前只显示360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论朱元璋反腐机制的当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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