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巡察期间收到信访件的处理意见 | ||
| 关于巡察期间收到信访件的处理意见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巡察期间信访工作,妥善处理收到的各类信访件,提出如下意见。 一、县委巡察组(以下简称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8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三、对不属于巡察组受理范围,但属于被巡察乡镇、部门、单位管辖范围的信访件,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件,由巡察组转被巡察乡镇、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处理,其他信访件转被巡察乡镇、部门、单位信访部门处理。 四、对既不属于巡察组受理范围,又不属于被巡察乡镇、2/2部门、单位管辖范围的信访件,巡察组按照纪检监察类、涉法涉诉类和其他信访类进行分类计数,送巡察办汇总后 ……(未完,全文共783字,当前只显示47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巡察期间收到信访件的处理意见) 上一篇: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现场推进会议座谈会上的致辞 下一篇:县委组织部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相关栏目:信访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