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镇接待群众“十要十不要”制度(试行) | ||
| 镇接待群众“十要十不要”制度(试行) 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党委、政府机关亲民爱民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镇机关、站所和村委会。 第二条 接待群众,指镇、村干部接待来镇机关、站所和村委会办事的群众的行为。 第三条 要主动打招呼问候,不要视而不见。对于来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5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第六条 要真心办事,不要敷衍塞责。要把来访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千方百计把群众的事办好;不要认为群众的事是小事,表面上应付了事。 第七条 要换位拉近距离,不要摆谱拍桌子。要自觉站在来访群众的角度想问题办事情,心理上同情群众,主动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不要盛气凌人、高高在上,甚至对群众大呼小叫,拍桌子打板凳。 第八条 要公平处事,不要双重标准待人。对于来访的群众不论贫富贵贱、“生人”“熟人”,都要平等对待、公平处理;不要嫌“贫”爱“富”,冷落“生人”优待“熟人”。 第九条 要耐心查实情,不要偏听偏信。对于群众反映的诉求,要耐心听完、听全、听懂,多方分析研判、查清实情;不要听信一面之词,或者凭个人经验、好恶妄下定论。 第十条 要按政策办事,不要随意表态行事。处理群众的诉求要以有关规定、法律和政策为依据,能办的妥善办理,不能办的要做好解释工作;不要无视有关规定、法律和政策,随意表态,随意处置。 第十一条 要立行立办,不要推三阻四。对于群众的合理诉求要立即着手办理;不要摆谱拿架子,人为设置障碍,更不要借机吃拿卡要。 第十二条 要事事有回音,不要忽悠骗群众。对于群众的诉求要做到件 ……(未完,全文共1079字,当前只显示64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镇接待群众“十要十不要”制度(试行)) 上一篇:在县总工会全委(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下一篇:关于加强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研究的报告 相关栏目:后勤 党章 群众团体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