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出境旅游组团社与_接待社合同(新版)
出境旅游组团社与_接待社合同(新版)

甲方: ,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法人,依法享有组织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的经营权。总部设立在 。
乙方: ,系依照其本国法律设立的法人,具有接待中国公民来本国(地区)旅游的经营资格。总部设在 。

甲乙双方为发展共同的事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为组织、接待中国公民赴 旅游事宜,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双方往来业务函件传真有效,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组织成行的旅游团由乙方接待,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所提出的接待标准,安排旅游团的旅行游览活动。
第二条 甲方应在旅游团进入乙方国境之日起 天前向乙方确认,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确认函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予以确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8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更多相关文章:出境旅游组团社与_接待社合
  • 出境旅游合同范本

  • 的接待费用中直接扣除相关赔款。
    乙方及其委派的导游不得擅自变更行程、不得擅自安排购物和自费活动。如游客要求安排购物的或自费项目的,乙方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与游客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方可安排。且乙方所安排的购物店必须是正规、对公众完全开放的商店,所安排的自费项目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社会公德的要求。
    乙方导游不得强迫或诱导旅游者购物;旅游者在乙方安排的商店购物经鉴定,如属伪劣假冒商品或质价不符的,乙方有责任随时退换;若因该商品造成旅游者人身伤亡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接待费用中直接扣除相关款项。
    乙方导游不得诱导旅游者前往色情场所和赌毒场所,不得强迫旅游者参加自费项目。
    乙方应确保所安排的导游等工作人员不得向甲方游客索取小费。
    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导致游客索赔或导致甲方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接待费用中直接扣除相关款项。
    第七条 甲方旅游团成员搭乘飞机、轮船、汽车或在饭店、餐厅等各项旅游设施(区)中受到损害,如不属乙方责任,乙方应协助甲方处理;如属乙方责任,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接待费用中直接扣除相关款项。
    第八条 甲方旅游团成员在进入乙方国境被阻时,乙方应当积极协调处理;如属乙方原因,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接待费用中直接扣除相关款项。
    第九条 乙方未按接待标准为旅游团提供服务,造成旅游者或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接待费用中直接扣除相关款项;甲方有向乙方政府旅游管理机构投诉并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十条 乙方如因特殊原因需调整双方已确认的旅游团报价,应当在旅游团进入乙方国境之日起七天内以传真方式书面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价格。
    第十一条 乙方有责任使甲方知晓乙方国家的法律和有关规定。甲方应当要求旅游者遵守乙方国家的地方法律和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乙方对旅游团的报价,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三条 乙方应亲自处理甲方所委托之事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委托其他旅行社办理甲方所委托之事务。
    第十四条
    1、任何一方保证不向另一方及与本合作有关的任何第三方的雇员或管理、工作人员,直接或间接,在账外暗中支付任何佣金、报酬或给予回扣,亦不向另一方及与本合作有关的任何第三方雇员或管理、工作人员就上述事项达成任何安排,但是按照商业惯例赠送小额广告礼品的除外。(举报电话: )
    2、若任何一方违反了本条规定,则视为严重违约。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合同,同时保留依法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守约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第十五条 关于双方联系方式及往来传真件的 ……(未完,全文共2526字,当前只显示152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出境旅游组团社与_接待社合同(新版)

    上一篇:庆祝建党97周年 暨“七一”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下一篇: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相关栏目:公安 旅游 旅游外事 后勤 合同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