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新农合”运行中的14个风险
“新农合”运行中的14个风险

加强“新农合”基金的监督管理,促进其发挥效益,是国家法律法规赋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本文以近年来V市新农合医疗基金检查情况为依据,就基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提出规范新农合基金运行的对策。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农合基金运行中,容易出现问题主要在以下4个环节,包括参合环节、治疗环节、补偿环节、基金管理环节。
(一)参合环节
一是参合人员信息录入不准确。参合人员的身份证和照片采集不精细、不完整。每年参合筹资后,还需在新农合系统中逐一手工录入续合信息,工作量大、手续繁琐。没有充分利用全员人口数据库,和公安部门户籍信息数据,对参合农民的身份证号、照片、住地(或户籍地)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比对,参合人员身份证号和性别录入错误率高。
二是虚构参合人员。通过先行垫付个人参合资金,虚构参合人员的参合卡,保存在垫付个人资金的单位或个人手里。通过虚构参合人员,即可以虚假提高本地区的参合率,同时也套取到各级政府的财政补助,扩大基金总量,提高本地区抗风险能力。单位或个人还可以通过使用虚构参合人员,进行虚假门诊或住院补偿套取新农合资金。
三是重复参合重复报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对象重复参加新农合保险,由于新农合参合人员100%参加大病保险,每年向保险公司缴纳大病保险费,重复参合人员交纳的大病保险费,导致了新农合基金损失。重复参保对象中,存在一次住院报销两次以上住院费用,分别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重复报销,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重复报销。
(二)治疗环节
一是非参合人员在生病治疗时,可以通过借亲戚朋友参合卡,进行冒名顶替,来获得新农合资金。有些医疗机构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与病人串通借用他人参合卡,套取新农合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23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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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运行质量、以及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有待提高,难以给经办机构发现和拒绝重复参合参保,给选择性重复性报销,提供有效便利的信息支撑。
    (二)医院监管存漏洞。
    一是对医疗机构缺乏监控,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医院和医生容易受利益的驱动,医院一般是按医生的业务收入和门诊量,给医生核算工资促使诱导需求,提供过度的医疗服务,导致不合理的检查、用药、治疗等支出,使农民的利益缺乏保障,导致医疗费用出现不合理增长。
    部分医疗机构因受经济利益的驱动,想方设法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不规范医疗行为。
    二是新农合管理机构,没有建立一个统一考核指标体系,对各定点医院进行考核,没有对考核不合格的定点医院,采取经济处罚、取消定点医疗资格,以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行政处罚等措施。
    三是没有严格实行内部控制制度和问责机制,如过度检查、违规收费的审核基本流于形式,导致医疗机构深层次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和问责,造成有的经办人员责任心不强,甚至有意违规违约操作。
    (三)补偿审批不规范。
    一是经办机构和经办人员工作不细致,审核把关不严,如困难群众救助参合时,民政和卫计部门没有沟通配合核实具体救助对象,而是简单将低保、优抚、独女户、双女户,按实际发证人数下达控制指标到乡镇村,忽视了补偿对象存在重复的实际,导致将不符合救助参合的人员纳入救助。
    二是人为因素导致违规补偿,如有些补偿资料记载的住院日期、费用明细、异地报销等信息非常明确,经办人员没有识别,而违规办理补偿或赔付。
    三是新农合行政主管部门,未严格执行已签订的大病保险合同,擅自出台有利于商业保险公司的,大病保险赔付政策文件,造成保险公司多获利、农民少报销,侵害了农民利益。
    (四)违法行为未惩治。
    一是对骗取新农合基金,要实施严惩,新农合管理机构未发挥处理,和通报典型案例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二是医疗机构以自身利益为重,没有严格按照制度规定,使精神病人长期在医院就医。精神病人亲属也不负责任,图自身安逸,把病人送到医院不交费长期脱管、长期在医院收治寄养,且医疗费、生活费全部由医院负担,使医院变成了精神病人“收容院”“寄养所”,造成基金支出违规。
    三是药品实行零差价,村卫生室靠药正常盈利的路径被取消,基药和公共卫生服务国家补偿有限,想办法甚至违规争取较多的门诊补偿费,就成为村医增收的途径之一。

    警惕农民不待见新农合现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以下简称新农合)从2003年启动到现在已经运行了近10年的时间,但农民就医难、费用高的问题,依然没有真正解决。那些“参合”农民对不能享受新农合报销待遇的乡村诊所,依然“情有独钟”,这是一个令人费解的现象。
    一、乡村诊所受偏爱,治病先算小“九九”
    笔者在一个乡村诊所遇到了村民王某,他得的是阑尾炎,打了5天吊瓶,现在已经痊愈,结账时总共花了200元。他说:“这在大医院,没有一千多是不够的!”几天前,他的邻居和他一样患了阑尾炎,被家人送进了县医院,最先“享受”的是检查、化验“套餐”,一下子就给他“套”进了二百多元;紧接着就是正式治疗,输液要交药费,打针要交注射费,喊一次大夫要交诊费;另外还有床费、材料费等等,每天各种费用一共二百多元。
    三天后病情好转,患者请求出院,主治医师说,药费、床费都是按一周时间从住院押金中扣除的,提前出院可以,费用不能退,没用的药品可以带走。见此情景,患者只好安下心来。一周之后出院,总共花销1700元。按照当地新农合规定,报销时要减去300元的“门槛费”,其余的1400元按照70%的比例报销,实际花销是720元,如果加上往来的车费、护理人员和患者在医院的伙食费,总支出远远超过了1000元。
    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达成“共识”:只要乡村诊所能治好的病,坚决不去大医院,宁可放弃“新农合”的“恩赐”。
    二、大病无奈去住院,出院之后很“受伤”
    病情较重、较急,必须到正规医院通过CT或者核磁共振等高端医疗设备检查确诊,或者手术治疗的,比如脑溢血、严重外伤等患者,入住县以上医院是他们不得已的选择。
    今年5月份,一名高姓农民患了直肠癌,县医院的主治医生告诉他,手术、治疗、恢复,大约需要2万元。高某估算一下,报销70%后,个人负担部分最多六千元。20天后,高某痊愈出院,结算时傻了眼:扣除新农合报销部分,自己总花销实际支出达到1万6千元,大大超过了入院时的预期。
    主治医师给高某算了细账:高某住的是高级病房,床费每天120元,20天总共开销2400元,按照新农合规定,只能按普通间20元/天的标准报销20天床费的70%,余下的2120元需要自己负担;手术前从市医院请了2名专家会诊,会诊费2000元;手术时聘请了市医院的专家主刀,手术费1500元;术后恢复期有大约2000元新农合报销目录外药品;术后患者疼痛,总共使用了2个止痛泵,需400元。以上各项支出总共8000多元,不能享受新农合报销政策,全部由患者负担。
    上述费用都是院方事先征求了患者和家属意见的,如今高某只能后悔当初没问清楚哪些项目是新农合报销范围内的。
    三、农民有话没处说,如同哑巴吃黄连
    很多“享受”过新农合“待遇”的农民患者,对新农合很有看法,观点很鲜明、认识很深刻。
    观点之一:新农合指定医院里虚高的药价和乱收费,无情地吞噬了农民的利益。
    几乎所有患者或家属,都拿着医院的药费收据到外面的药店比对价格,发现差价太大,有的甚至相差几倍。另外,有些药品在外面的药店根本找不到,据药店说,有些药品被医院垄断了货源,药商只能给医院供货。
    农民兰某突然患病,感觉头痛、恶心,经县医院检查是脑出血。患者的一个亲友是从医院退下来的副主任医师,退休后开了一个诊所,他看了患者的诊断后告诉她:病情不是很重,无需手术,如果在他的诊所里治疗大概需要1500块钱。
    可是,患者是参加了新农合的,在个体诊所治病自然是不能享受相关待遇的,兰某便抱着对新农合的无限期望,住进了指定医院。一个月后患者出院,共花掉各种 ……(未完,全文共6685字,当前只显示321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新农合”运行中的14个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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