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财政所关于财政扶贫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
| **镇关于财政扶贫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成立脱贫攻坚工作组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财政行业扶贫职能职责制定《**县财政局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整合涉农资金监管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县财政局《关于认真开展扶贫资金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财监字【2018】5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我镇认真组织开展自查,现就扶贫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如下汇报: 一、扶贫资金项目的安排情况 (一)2016年9月30日收到县财政局拨入的“**村委会**小组体育场地设施建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2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五)2018年3月2日收到**县财政局拨付“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费”2.5万元,收到县财政局拨入的“**人畜饮水工程款”21.15万元。 二、扶贫资金项目的落实情况 2017年12月底**、**、**、**小组建设项目资金以及生猪养殖产业扶持资金已经及时足额按要求支付完毕,2018年5月**人畜饮水工程也支付完毕,所有扶贫资金都按规定用途使用,没有违规,也未发生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违规招投标、挥霍浪费、贪污扶贫资金的情况发生。因生猪养殖属于产业扶持,所以未扣留质保金,分别扣留**扶贫项目质保金80776.66元(太阳能质保金11780元),**扶贫项目质保金168393.84元(太阳能质保金15810元),**组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质保金40000元,**人畜饮水项目工程质保金10000元,结余资金14393.5元,因咨询过县财政局农财股,要收回结余资金时会发文通知,所以此笔资金暂时还留存在财政所专户内。 三、扶贫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 扶贫资金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组成部分。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防止资金挪用、它用,贪污等违法乱纪现象发生,我镇严格按照《**省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制暂行管理办法》要求以及根据本镇具体情况制定的扶贫资金报账制度切实强化扶贫资金的管理。 (一)严格执行专项资金报账制。认真执行扶贫资金管理规定,虽然未建立财政扶贫资金专户,但我们严格做到专人管理,分来源、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专款专用,资金始终不脱离财政轨道。在资金的使用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二)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各扶贫项目、资金、建设内容、相关要求等都在村一级公示,及时向群众公布,加大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力度。 近年来,由于工作量不断增加,职责也越来越重,但一些在岗 ……(未完,全文共1819字,当前只显示109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财政所关于财政扶贫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上一篇:党建创新引领新窑村“幸福小院”建设 下一篇:区2018年少先队工作总结 相关栏目:财政 三农 扶贫 农业讲话 剖析整改 思想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