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高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协作协商通报联动制度 为充分发挥有关科室、村站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科室、村站间协同作战,实行协作协商通报联动制度。 1.由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负责具体业务,并与有关科室、村站进行联系,相关科室、村站应积极配合,协作联动。 2.主要工作任务是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决策部署等;定期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分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形势,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7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2. 线索转办。对收集的线索,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登记册》和《涉黑涉恶线索台账》,对收集所有线索当日统一登记,2个工作日内上报区卫计局办公室,紧急情况立即上报。指定一名案件线索管理专员,负责与科室、村站和区卫计局办公室对接。 3. 线索移送。发现有关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由院办提出拟办意见,在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证据、资料,移送区卫计局办公室和派出所。发现有涉黑涉恶党员干部、黑恶_力“保护伞”或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有效线索,在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证据、资料移送相关部门。 4.线索反馈。受理问题线索的办公室就线索处理与移送单位或个人充分沟通,线索处理结束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反至区卫计局办公室和线索移送单位或个人,线索重大,复杂不能按时书面反映的,应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书面报请延长反馈时间,及时对案件线索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汇总、核对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 5. 线索交流。每月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对问题线索交流分析。 6. 线索报送。线索管理实行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台账定期汇总核对、全程签名备查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在收集、整理本辖区内扫黑线索后,按照职责权限处理或上报上级相关职责部门。 7. 线索责任追究。对泄露、扩散与案件线索有关的信息、资料;向涉案人员通风报信;压、改或擅自处理案件线索利用案件线索对有关人员进行敲诈勒索或接受宴请、财物等;未经领导批准,向其他部门和个人提供线索材料;因移交不及时致使案件线索漏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子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回避制度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及公正有效处理涉黑涉恶线索问题,应当遵守以下回避制度。 1.工作人员与线索对应涉黑涉恶人员有亲属、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2.工作人员在重大涉黑涉恶线索自行回避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记录在案。 五、b_m工作制度 1. 文件流转b_m。所有文件,特别是s_m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失x_m事件,极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 ……(未完,全文共2065字,当前只显示124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上一篇:医生党员演讲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坚守岗位的基层医务工作者 下一篇:党课讲稿:“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促发展”做自觉遵守_纪律的好党员 相关栏目: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