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章程 |
| **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章程(草案) (2018年 月 日 **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第一次会员(理事)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是由**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自愿组成的联合性、地方性、 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二条 本会宗旨: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团结凝聚新一代创富人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积极引导**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主动接受党的教育培养、加强自我教育,引导会员增进联系交流、提升自身素质、 拓展创业创新、报效国家社会,秉承和发扬“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的精神和“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的义利观,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优秀建设者。 第三条 本会接受中共**县委统战部的业务指导和**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本会会址设在**县辰阳镇 路 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3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第十一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经会长会议审查,提交常务理事会通过予以除名,并在理事会上通报。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凡批准入会的会员均为理事,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理事大会)。会员大会(理事大会)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 (三)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 (四)审议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决定本会终止事宜和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理事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 理事大会每届五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大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是理事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组成,在理事大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大会职责,其职权是: (一)讨论研究本会方针、任务。 (二)执行理事大会的决议。 (三)筹备召开理事大会。 (四)选举和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五)向理事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七)制定本会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等。 (九)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命。 (十)决定本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审查本会财务预算和决算。 (十二)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设立会长会议制度。会长会议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副秘书长列席,酌情邀请有关人员参加;每季度召开会议应不少于一次。会长会议在常务理事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五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常务理事会负责。 第十八条 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要祖国,维护国家统一。 (二)会长所在企业经济规模较大、效益比较突出和技术创新能力较强,企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保政策和质量标准体系,在会员中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三)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热心联谊会工作。 (四)作风民主,乐于奉献,富有团队协作精神,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 第十九条 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会长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须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理事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条 会长是本会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和会长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一条 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贯彻落实会长会议、常务理事会议决议。 (二)主持联谊会工作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二条 根据工作需要,本会聘请知名人士为顾问、创业导师 ……(未完,全文共3457字,当前只显示192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章程) 上一篇:县2018年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施办法 下一篇:在领导干部培训班上的讲话 相关栏目:大学生 社会实践 聚会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