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孵化中心种子资金管理办法
**孵化中心种子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科技种子资金管理机制,促进孵化器内创业企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种子资金是指专门用于帮助创业人员解决创业资金短缺问题,以有偿资助,或入股方式扶持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绵阳市**区创梦中小企业孵化管理有限公司自筹总额三百万元作为种子资金,并负责种子资金具体实施,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第四条 种子资金的运作和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规章的相关规定,遵循择优资助、依法规范管理、安全保值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1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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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运作程序
    第十条 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创业企业,遵循自愿的原则申请种子资金。申请时,企业必须向绵阳市**区创梦中小企业孵化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1、 种子资金使用申请报告;
    2、 企业基本情况和近期经营状况介绍;
    3、 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及相关说明文件;
    4、 企业章程、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和验资证明或相关审计报告等相应的企业资产说明文件;
    5、 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个人资料;
    6、 其他与申请种子资金有关的材料。
    第十一条 绵阳市**区创梦中小企业孵化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在收到本办法第十条所规定的全部申报材料后,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立项和转报:
    1、对企业申请种子资金的资格条件进行确认,并向申请企业详细说明种子资金的资助方式、政策性约定、运作与管理事项等;并与申请企业协商种子资金资助的具体细节,并签订有偿资助意向协议。
    2、对申请企业的资信、资产及负债、经营管理、行业竞争、技术开发能力、发展前景等状况进行调研,出具调研报告;
    3、组织五人以上的技术、投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对申请企业或项目的创意构想、商业模式、市场、资金筹划、财务评价等可行性和风险性进行全面论证、评估,并出具评审报告或委托专业投资(担保)公司进行项目论证。
    第十二条 绵阳市**区创梦中小企业孵化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一定的程序对项目进行审批。
    第十三条 种子资金有偿资助项目经批准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与申请企业签订有偿资助协议。 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绵阳市**区创梦中小企业孵化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作为种子资金管理部门,应设立种子资金专户,将所有与种子资金有关的资金拨入、拨出、回收、资产处置回收款、专户利息等纳入专户核算和管理,并接 ……(未完,全文共1783字,当前只显示107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孵化中心种子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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